模 具 库 管 理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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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促进模具管理,使模具管理走上一个新台
阶,保障生产的正常运作。
本标准规定了模具库所有工装模具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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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1 模具库房重地,除相关领导、模具组人员、工段保全工、领用辅助工
具人员外,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出入。
2.2 车间保全工在领用模具时,必须先填写《工装模具领用通知单》后取
模。 2.2.1 取模方式:
——塑料模对当班生产的模具一次性取走。
——冲压模:35KG以下模具全套取出,35KG以上模具可按生产加工
产品工艺所需模具取出。
2.2.2 取模还模时间:针对生产计划进度需求,相关车间做有计划取还模时
间(上、下午各一次)。
2.3 车间除保全工外其它班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库取模。
2.3.1钳工组加工试制产品、零部件时需借用模具加工,由车间保全工填写
《工装模具领用单》后再取模。
2.3.2借用模具加工时,须同模具制造冲压的材质、厚度相等。
2.4 模具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全套送回库房,确认完好,摆放规定模架位置
上,并及时做好还模登记手续和签名。
2.4.1 车间保全工应随带检验员确认签字的产品末件悬挂放置在模具上。 2.4.2 保全工对领用或暂不生产加工的模具保存好原始末件应在二天内送
还库房,严禁存放车间逗留。
2.5 送还的模具必须擦拭干净,做防护工作。
2.5.1 对冷冲模:落料、冲孔、成型模等,活动部件位置加注适量润滑油。
塑料模:喷注防腐剂。
2.6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模具事故时,车间保全工应及时规范填写《模具
维修通知单》,并注明模具维修原因,要求完成时间等,经模具主管签字同意,送往模具组,安排人员维修。
2.6.1模具发生故障时,由模具工、车间保全工排除,其它任何人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拆卸或敲打模具。
2.6.2冲压模保全工填写《模具维修通知单》存根,每月28日上交模具库
存档。
2.6.3 模具工维修模具完成后,对需生产模具通知工段保全工取回工段生产
加工,对需生产加工的模具应及时将模具送入库房规定的模架上。 2.7 工段长每周六将使用模具加工产品入库数量打印,提供模具库作为模
具使用寿命检查依据。
2.8 外协厂借用模具时,按《外协厂借用工装模具管理》条例,填写《委
外模具领用单》,经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取模,模具库做好委外记录,编入台账。
2.9 下属分公司模具需委外加工或调拨需填写《委外模具领用单》或《委
外模具调拨单》经总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取模,模具库做好记录,编入台帐。
2.10 模具主管每季度组织模具工依台账对库房内模具进行检查、核实,做
到防锈蚀、防损坏、防丢失。
2.11 库内模具要数量准确,帐物相符,状况清楚,标识明确,每付模具均
有档案。
2.12 库房模具已输入电脑,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车间与模具无关的物品
不得放置库内。
2.13 车间需生产加工的模具,库管员发错或保全工领模单失误,导致延误
生产,车间又未对模具首件确认,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的责任。
工程设备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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