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平实验室 Chinese Peace Lab 甲醇清洁能源应用新体系(醇基燃料产业化运作)框架协议 HPSYS—№:2011—0002
①、设备安装与调试:甲方负责设备安装与调试。同时,培训用户的协议技术产品操作人员和丙方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安装、差旅、培训费用由用户与丙方承担。 ②、产品试用的期限:协议技术产品连续或累计正常运作168小时一个星期,即为协议技术产品达到“试用验收”要求。
③、余额货款的支付:协议技术产品“试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的余额货款。逾期按照6‰/日支付滞纳金。
④、产品销售提成:引导期协议技术产品的销售,累计丙方每季度完成的业务订单,甲方按协议技术产品销售额10%提成支付给丙方,作为新体系项目运作的促进基金。提成款在每个季度的月底结算,三个工作日之内决算。逾期按照6‰/日支付滞纳金。 2. 试用燃料的供给
①、燃料的生产与配送:丙方负责甲醇或醇基燃料的采购与生产,并负责引导期拓展区配送燃料的日常供给。
②、专利产品实施提成:引导期丙方每月按燃料销售额的10%提成支付给甲方,作为新体系项目结盟发展基金。提成款在每个月的月底结算,三个工作日之内决算。逾期按照6‰/日支付滞纳金。
3. 售后技术服务
①、甲方负责短期培训丙方售后技术服务人员。优先、优价供应丙方售后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零部件。
②、丙方负责实施售后技术服务。
4. 紧急避险措施
①、不可抗拒力量因素除外,乙方若不能保障被许可实施辖区之内协议技术产品的正常供应。甲方有权委派其辖区之外的联盟者或甲方本部直接供应协议技术产品。 ②、不可抗拒力量因素除外,乙方、丙方若不能保障被许可实施辖区之内醇基燃料的日常供给和不能胜任售后技术服务之责任,甲方有权委派其辖区之外的联盟者或甲方本部直接实施。
四、 违约责任与其他 ①、如果一方在“总则宗旨、原则性条款”严重违约,守约一方必须提出书面备忘录,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长期拥有已经开拓成形的市场服务权。 ②、任何分歧、违约,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诉讼于法庭。 ③、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后,应形成书面补充意见。 ④、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意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补充意见必须形成文字附件。经过双方商议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字、盖章,即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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