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四: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1 建设单位是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2 建设单位是否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3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是否明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 4 是否足额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5 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塔作业时,建设单位是否协调组织制定多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措施 总体评价: 检查人: 组长: 检查日期:
注: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项达到2项及以上,总体评价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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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 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拨付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相关保障经费。 2.施工区周边道路由建设单位做好硬化、清洁工作。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在进行拆除施工前办理备案。 3.外管网和绿化施工时做好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建设单位必须负总责。 4.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 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扣5分; 未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扣5分; 施工区周边道路未做到硬化、清洁工作的,扣5分; 未按规定办理拆除作业备案的,扣5分; 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未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的(查记录),扣3分; 未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的,扣5分; 扬尘防治公示牌未按规定内容或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的,扣3分; 扬尘防治公示牌污损严重的,扣2分; 施工现场围挡未采用硬质材料的,扣5分; 5.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6.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表 应得 实得 扣 分 标 准 分数 分数 工程地点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5 5 5 5 施工现场围挡未连续设置的,扣5分; 施工现场围挡不牢固、污损缺失的,扣3分; 门前及围挡附近未及时清扫的,扣2分; 未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的,扣5分; 未定期清扫保持整洁的,扣3分; 未及时清理垃圾的,扣3分; 5 5 10
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的,扣5分; 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未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的的,扣5分; 未制定冲洗制度的,扣3分; 未设置专人负责的或无记录的,扣3分; 8.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9.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10.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11.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扣5分; 未设专人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扣2分;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扣3分; 未对堆放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施工现场土方未集中堆放的,扣3分; 未使用使用围挡封闭施工的,扣5分; 未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的,扣5分; 未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的,扣5分; 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未进行及时固化或覆盖的,扣3分; 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进行密闭存放或覆盖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搬运时没有采取降尘措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1-3分; 剩余材料未及时回收的,扣2分; 具备条件的地区,仍进行现场搅拌的,扣5分; 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时未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的,5 扣5分; 未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的,扣2-3分; 运输车辆出场时未须封闭或遮盖严密的,扣5分; 运输车辆出场时车身未清理干净,带泥出场的,扣5分; 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运输车辆的,扣5分; 5 5 5 5 5 5 12.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13.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14.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或随意倾倒。 5 11
15.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建筑物内清扫时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 施工层建筑垃圾未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建筑垃圾未设置垃圾存放点并及时清运的,扣3分; 生活垃圾未采用封闭式容器存放的,扣3分;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分类存放的,扣未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的,扣5分; 3分; 5 未设专人负责并按要求洒水的,扣外脚手架未采取密目网封闭的,扣35分;分; 外侧临边防护栏杆未采取密目网封闭的,扣5分; 使用的密目网不符合标准的,扣3分; 密目网封闭不严、连接不牢固的,扣3分; 5 5 16.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1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非冰冻期频次。 18.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5 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未配备洒水设备的,扣3分; 密目网未进行定期清理,破(污)损严重的,扣3分; 19.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预警时,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的,扣5分; 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预警时,采取的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不到位,产生大面积扬尘的,5 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20.监理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隐患问题的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上报监督机构。 视情节严重程度扣3-5分; 未开展扬尘防治监督检查工作的,扣5分; 发现问题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扣5分;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时上报监督机构的,扣5分。 5 检查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达标标准: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得为0。 检查结果:达标( ) 不达标( )
检查人: 组长: 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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