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安监总厅[2018]10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2.05 【实施日期】2018.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
(安监总厅[2018]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2017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特别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诚信制度规范和机构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强化,诚信信息化建设正式启动并有序推进,各类企业和社会公众守信用信意识不断增强,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作出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单位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1 / 2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建立安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及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建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落细落实责任,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效。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继续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跟踪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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