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应
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应指综合[2016]3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2016.01.27 【实施日期】2016.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应指综合〔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应急指挥中心各部门、矿山中心:
现将《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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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和应急机构职能建设、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应急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为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贡献。
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制度。积极推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立法工作,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完善配套与现行法规政策相适应的制度标准。研究完善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应急设施设备“三同时”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术语、标志标识等基础性标准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的急需标准。
(二)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经济政策落实。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安全费用提取等现有政策,进一步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事故预警和队伍运行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加强中央财政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定应急救援装备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出台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国有救援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建立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编制应急管理执法手册,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推进国家、地区、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协同联动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化工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准备工作。加强 2 / 3
企业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达标创建实施办法。
(四)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之中,加强宏观统筹,搞好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政策、举措。各地区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编制好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规划,实现目标衔接、任务衔接、政策措施衔接。规划报批实施后,要将实施情况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计范围,定期检查评估,实施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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