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海南炼化新建8#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海南炼化新建7#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翻译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
一、 公示时间:(2011年7月29日——2011年8月7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jdgli@yahoo.com.cn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海南炼化新建8泊位工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港神头港海南炼化成品油码头区内,布置在3#泊位的延长线上,地理坐标为N19°45′34″, E109°09′28″。 建设内容与投资:海南炼化成品油码头区内防波堤内侧新建1个1万吨级油码头 (包括工作平台、系缆墩、管廊及通道),设计通过能力167 万吨/年,任务吞吐量是150 万吨/年。建设内容:油码头,包括工作平台、系缆墩、管廊及通道。码头泊位长度为176 米,前沿高程为6.0m,码头布置为墩台式码头,装卸品种主要为汽油、柴油、航煤。本项目施工进度需与同步进行的其它项目统筹考虑,也要与实际生产相结合。故结合2#和7#泊位的建设统筹安排总工期共计为24 个月。工程总投资为8528.8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 项目环境影响与环保对策、措施
1、施工期:在每次水下爆破前采用小剂量炸药试爆,以驱赶鱼群;在疏浚和炸礁作业区四周设防污帘,尽量减少悬泥沙的扩散污染;爆破施工尽量减小药量,选择在
低潮时进行。运输疏浚底泥的泥船不应装在过满;避免大风期泥驳运输作业,底泥必须在海洋管理部门制定的抛泥区进行抛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送海南炼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港船舶生活污水和施工船舶机舱油污水交给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单位接收处理。施工人员居住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岸上,各类垃圾分开手机,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疏浚物、炸礁物、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都要集中收集、处置,不得随意抛弃,港池疏浚和桩基开挖底泥运至洋浦倾废区抛弃。夜间禁止爆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施工便道应合理选择,避免穿越和靠近乡村、集中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以避免施工车辆辐射噪声对沿线的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2、运营期:输油设备采用高效密封措施。在码头设置回收船舶含油污水专用污水管一根,将船舶机舱油污水、压舱水直接送炼油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多功能环保船接收,或船舶自配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排放标准,由船带离,排入距陆地12海里以外海域。 码头生活污水通过在码头设置的环保型卫生间收集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船舶压舱水、船舶机舱水、码头初期雨水及工作区冲洗废水均由管道运送至后方海南炼化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体废弃物要分类并有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得弃入海洋。设备选型要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个别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设施。工程建设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应作生态补偿,建议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污染事故应急反应预防措施:为保证施工作业事故防范与安全,应采取如下管理措施:(1)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和环境监理;港池疏浚船舶在进行疏浚作业时应注意与附近船舶保持适当距离,并避让拟建工程附近水域过往船舶,以保证船舶航行和靠离泊的安全;建设方在施工单位进入施工水域前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在规定的施工区域内施工。施工作业期间应申请监督艇维护,保障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和过往船舶的安全;施工工程船必须具有合格的证书,并处于适航状态,配备符合要求的船员,施工船正确显示施工信号;工程平台打桩尽量减小对通航水域的占用;施工作业的强光灯应加遮光罩,并不得向过往船舶或航道上照射;施工船舶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风措施,当预报风力大于船舶抗风等级时,应及时组织船舶到规定水域避风;向航道主管部门申请在施工期间在靠近航道侧设专用标志,以保障水上施工和过往船舶的安全;当地海事机构申请,发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及时提醒过往船舶慢速通过该水域,在施工期
间加强对该水域的VTS 监控,尽可能避免大型船在施工水域段会船;对工程前沿流态进行测量,包括流速和与工程前沿夹角,并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 (2)工程竣工后,施工方应及时清除遗留在施工作业水域的碍航物;工程投产后,应按要求保障船舶安全;当遇雾、大风浪、暴雨及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影响船舶进出码头水域操作安全时,应停止船舶进出码头;制定防台措施,建立台风监测与预警系统,配合海事机关做好防风管理工作;船舶在港期间禁止进行烟囱吹灰和冲洗甲板,油船在装卸、货舱压载、洗舱或驱气、除气等作业期间,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发报机、卫星船站,不得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不得使用供应船进行加油、加水等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通讯中断或联系有误等情况,应停止作业,以免发生油品混装、误装、冒顶或泄漏等事故。建立应急反应的组织指挥系统,配备应急反应设施、设备,建立应急防治队伍,作好演习、监视监测,一旦发生事故,可以通过机械设备回收,必要时可以使用消油剂进行清理,并迅速报告。
三、 环评总体结论
该项目的新建服务于香港成品油保税库项目,推进海南商业性石油储备基地项目的规划发展,有助于开发区内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对海南炼化向炼油——石油化工一体化方向发展,对整个海南炼化成品油码头功能调整规划也是十分必要的。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强度及范围都很有限,在全面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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