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器官构成;与其类似,一个社会由群体、阶级和社会设臵构成。 第二,与生物有机体一样,一个社会要想得以延续就必须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例如,一个社会必须要有能力从周围的环境中获得食物和自然资源,并且将它们分配给社会成员。 第三,与构成生物有机体的各个部分相似,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也需要协调地发挥作用以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受意大利社会学家帕累托的影响,斯宾塞和他的追随者们都坚持任何系统都会自然地趋向均衡或稳定的观点,同时,社会中的各部分对社会的稳定都发挥了一定的功能。因此,从功能主义的视角来看,社会是由在功能上满足整体需要从而维持社会稳定的各部分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的系统。 后来的一些学者吸收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相似”这一功能主义的基本思想,并且对其进行了提炼和补充。迪尔凯姆常常被视为当代功能主义的奠基人。他把社会看作是一个由道德价值观上的共识来规范的一种特殊的有机体。功能主义还是英国文化人类学的创建者们所持的主要理论视角。 在 美国,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是将功能主义发展为社会学分析中一个全面而系统的理论的领袖人物。他认为一个社会只有满足了四个基本需求,才能发挥其功能,也就是说才能维持其秩序和稳定(帕森斯,1951;帕森斯和斯梅尔塞,1956)。这些有时也被称为功能性必需(functional requisites)的四个基本需求
是:目标的获得,对环境的适应,将社会不同部分整合为一个整体,以及对越轨行为的控制。帕森斯尤其强调社会整合功能的满足,认为这需要社会成员接受和遵守社会的共享价值观。他认为是这些共享价值观将社会“粘”在了一起。如果过多的人拒绝接受这些价值观,社会稳定将会崩溃。 罗伯特〃默顿(1968)将帕森斯的功能主义理论进行了改进,使其更有利于经验研究。他的理论是从分析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特定单位入手的。而早期的理论家通常用一个社会组成部分对维持整体的作用来解释其存在,这样就很难解释为什么社会中还会有一些对社会造成损害的单位,而他们认为社会结构中的一个单位只要存在,就一定对维护整体发挥功能。然而默顿指出社会系统中并非所有组成部分都发挥着正功能,当社会结构中的某一单位阻止了整个社会或其组成部分的需求满足时,它则是反功能(dysfunctional)的。 当宗教把社会成员团结在一起的时候它就是在发挥着正功能;当军队在保护一个社会免受伤害时,它也是正功能的;当一部政治机器通过提供关于政府和社会服务的信息而将外来移民整合入社会之中的时候,它同样发挥着正功能。然而,当宗教在北爱尔兰等地区激起政治纷争时(达比、道奇和赫伯恩,1990),当军队耗尽了医疗和教育机构等更紧迫的社会需求所需的资源时,当一部政治机器靠贪污和腐败为生时,他们发挥的却又是反功能。 同样需要着重指出的
是,社会结构单位发挥的功能并不局限于“正式的”或预期的功能,除了已意识到的或显功能(manifest function)之外,一个社会结构单位还具有尚未意识到的,或者是未预料到的潜功能(latent function)。如,大学的一个显功能是使年轻人接受教育,为将来承担专业化的工作打下基础。而大学的一个潜功能则是把一部分人口排除在劳动力市场之外,从而减缓经济生活中的压力。 功能主义在许多问题上受到了批评,主要是因为它所反映的社会观从本质上是保守的。由于它强调共享价值观并且将社会看成是由为整体利益共同发挥作用的各部分所组成的,功能主义似乎给不赞同这些社会价值观并企图改变它们的人们只留了极少的空间。批评家指责功能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社会的不满和社会冲突。由于功能主义是如此依赖秩序、稳定和共识,它甚至可能曲解了社会的真正本质。批评家们指出,与生物体不同,社会的各个部分并不总是为了整体利益而通力合作的。社会中的某些组成部分处于冲突之中;某些部分的获利则是以其他部分的利益受损为代价的。 对功能主义最严厉的批评来自于被称为冲突主义论者(conflict theorists)的学派。他们认为功能主义视角在研究稳定的社会时也许是十分有用的。但放眼今天之世界,社会在飞速变迁,冲突不是例外而是规律。
结构功能主义的发展历程
一理论综述:
功能主义的概念功能主义又称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 functionalism),是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理论流派,也代表着一种社会学研究的思想潮流,在20世纪的社会研究领域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这一流派中产生了众多的社会学大师巨匠,它们的理论也不尽相同,甚至在很多重大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争论,尽管如此通过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体现出一些相同的特点,有学者认为结构功能主义在对于社会的基本假设和基本观点上,在概念和分析方法上,他们之间仍然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并认为这种一致性构成了这一学派的基本特征[1],结构功能主义是当代最有影响的两种宏观社会学理论之一。结构功能论把社会看作为一个均衡的、有序的和整合的系统,系统中的每一部分都对系统整体的生存、均衡与整合发挥着必不可少的作用。整个社会系统及其各个子系统的运行基本上是协调的,协调运行表现为社会状况的主流。结构功能论的基本观点最早发源于19世纪的英法两国。英法两国的许多古典社会学家(包括孔德、斯宾塞和迪尔克姆)和20世纪两位人类学家(主要指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都对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孔德和斯宾塞认为社会中的个人、团体和制度对整个社会的作用十分类似于生物器官对有机生命的作用。迪尔克姆更进一步指出任何社会学解释都应该首先指出某一现象的原因,其次,要指出它的功能。这些早期的功能主义思想通过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的努力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功能学说在早期的人类学那里主要是针对进化论、传播论和历史论等思想而产生的,受迪尔克姆的影响人类学家主张理解文化特质的功能是研究社会的必备工作。布朗的功能论强调整合是每一社会生存的必备条件,所以社会里的结构与组织都是为此而存在、运动的。经济结构、宗教仪式和亲属家族组织都是为社会整合而存在的。马林诺夫斯基也对功能论的形成起了关键作用。他认为社会制度之起源乃是人们为了满足生理需求。他认为每一种风俗、概念、物质、思想、信仰都具有1[1]很重要的功能,是社会整体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马林诺夫斯基的四种需求
[1] 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21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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