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样式 (适用于出让宗地)
甲方: 国土资源局 乙方:
为真实记载交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确认书:
第一条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第 条约定,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宗地编号为 的出让宗地交付给乙方,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宗地实际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 条约定,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实际交付的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四至范围见附图,土地条件是:
1、场地平整达到 ;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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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状土地条件 。 第三条 对于甲方交付的宗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 条约定的面积和土地条件不一致的问题,甲乙双方同意按本条第 项规定的办法处理:
(一)宗地面积少于或多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部分,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重新结算后,退还或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二)乙方同意按第二条所述的土地条件接收土地,不再提出异议和新的权利主张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实际交地面积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第五条 本确认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确认书生效后,即视为完成交地。
第六条 本确认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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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样式 (适用于划拨宗地)
甲方: 国土资源局 乙方:
为真实记载交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确认书:
第一条 根据甲方 年 月 日签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 )第 项规定,乙方投资的项目应于 年 月 日前开工建设。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将该宗地实际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第 项规定,甲方应划拨给乙方使用的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实际交付的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四至范围见附图。
第三条 对于甲方交付的宗地面积与《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第 项规定的土地面积不一致的问题,甲乙双方同意按本条第 项规定的办法处理:
(一)宗地面积少于或多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部分,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重新结算后,退还或补缴宗地划拨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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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同意按第二条所述的实际交地面积接收土地,不再提出异议和新的权利主张;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实际交地面积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第五条 本确认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确认书生效后,即视为完成交地。
第六条 本确认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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