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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农业产业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生态农业产业联盟; 英文名称:
China Ecological Agriculture Industry Union (缩写CEAIU);
第二条 性质
中国生态农业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推动中国生态农业发展及从事生态农业产业服务的著名人士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兼具公益性事业及组织开展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产业协作的国际性NGO社团组织。
中国生态农业是指:充分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工业装备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倡导农产品标准化为手段,推动人类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发展模式。
联盟遵守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并在坚持联盟系统自律及自我管理的基础上开展相关活动。
第三条 宗旨、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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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以倡导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推动先进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为宗旨,以促进农业产品、生态、资源安全及综合效益提高为目标,通过参与公益性事业及组织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产业协作活动,实现对农业及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服务。
第四条 地址
联盟总部及办公地点设在北京。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职责及业务范围
(一)开展生态农业的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完善生态农业的理论体系建设; (二)开展生态农业的实践与示范活动,不断研究和推广生态农业的发展模式;
(三)开展生态农业的新技术项目研发工作,不断为生态农业的建设和生产提供有效服务;
(四)开展与生态农业相关联的有益活动,不断提升生态农业产业联盟的社会效益;
(五)开展和组织联盟成员间的信息交流和产业协作,不断提高联盟成员的综合经济效益。
第三章 联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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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联盟的组织形式
联盟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为单位会员设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代表本会员单位,行使联盟成员的表决或相关权利。
第七条 联盟成员的条件
申请加入本联盟,须本着自愿的原则,并承认及拥护联盟章程,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单位会员
1、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合法组织;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同生态农业的理念,遵守联盟章程; 3、生产类企业须取得合法生产手续、产品登记手续及有效产品认证,具备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良好的生产环境、产品质量的控制和保障能力; 4、经营类企业须具备合法注册的经营业务范围和资格,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个人会员
1、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2、履行会员应尽的义务;
3、为中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八条 加入联盟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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