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街小学 校领导听课兼课制度
为在校内形成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充分挖掘教学中的亮点,发现教学中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倡学校校级领导不定期兼课,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兼课,鼓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班主任工作。
二、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中层兼课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中层不兼课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三、听课后要填写听课记录及评课记录,评课记录中要写明解决课上出现问题的方法或途径,记录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听课时要随时记录下对所发现的闪光之处或问题的思考,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对反馈意见做好记录。
四、课后要与上课教师及时进行反馈,切实发挥听课对改进教学、指导培养教师的作用。
五、学校领导听课可分为听研究课和听推门课两种形式,听推门课不少于学期听课总数的50%,以便于真实地了解教师平时的教学情况,督促广大教师自觉地提高施教水平,缩小公开课和常态课的差距。
六、干部听课应至少提前10分钟通知授课教师,听课者按时进入课堂,遵守课堂常规,不影响所听班级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层次教师的课要全面听,力求每学年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都有所掌握,尤其要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力偏弱教师进
行重点听课、跟踪听课,体现一定的计划性、针对性。
七、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外单位教师来校指导、学习或教师做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评优课,干部要同时听课并认真听取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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