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2标 重大危险源管理及控制措施
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5.2.、对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方案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现场监测、报告、预警、报警制度
5.3.1、重大危险源项目在施工时,现场必须设专人对危险源项目进行盯控监测,按重大危险源级别分时段进行监测,一级重大危险源为连续监测,二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4次,三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2次,四级重大危险源每日监测一次。值班人员要进行交接班,确保监测连续性。
5.3.2、监测人员必须经过危险源培训,并且熟悉掌握重大危险源存在的危险因素,实时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
5.3.3、监测包括数据监控量测及现场检查。监测人员必须对每次的监测进行如实记录。
5.3.4、管理小组成员必须每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记录,并通过监测人员实时掌握现场情况。
5.3.5、监测人员及小组成员对重大危险源现场情况必须在每天的例会上向组长报告,并对危险源状态进行评估。
5.3.6、现场监测人员及施工、检查人员在发现危险源项目存在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存在危险时,需立即向现场安全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汇报,同时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安全员向管理小组组长进行汇报。
5.3.7、预警与报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报告人应简明地报告伤害人数及伤害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救护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根据事故伤害情况,决定是否向长沙市急救站求救,并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实施紧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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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长沙地铁有限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摄像,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 应急管理小组立即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5.4、现场监督、检查制度
5.4.1、日常安全巡查主要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日常施工现场巡视中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巡视检查,达到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安全督促、安全评价。
5.4.2 、危险源管理小组成员建立值班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盯控跟踪整改。
5.4.3 、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每周必须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要求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
5.4.4、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每日对重大危险源项目按方案施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检查,出现较大变化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现场出现紧急情况时,必须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即时向上级反映。
5.4.5、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危险源标识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5.4.6、管理小组及各作业队必须开展节假日、冬季、雨季等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库,逐项销号管理。
5.4.7、各级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实行登记跟踪,直至事故隐患消除。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
5.4.8、每月由项目部组织召开重大危险源项目分析会,对各级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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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现场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比。
第六章 主要危险源分析及预防措施
6.1、触电 6.1.1、危险源分析
由于施工场地狭窄、施工相对较集中、施工高峰期用电量大、加之施工现场所具有的特殊性,如电工素质差、接线错误、非电工接线、线路破损、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损坏、部分用电器具没有经过开关箱、私拉乱接、施工现场潮湿及实际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均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
6.1.2、预防措施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现场电线(电缆)布设规范;
(2)、加强作业人员用电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接、拆电源应由专业电工操作,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接线;
(4)、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漏电开关等必须灵敏有效、正常工作;
(5)、加强自查自纠,组织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 (6)、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7)、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8)、雨天严禁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严禁用架体作为焊接时二次回路导体;
(9)、手持电气设备的操用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位应设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进行绝缘检查;
(10)、施工现场内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布设整齐、相对固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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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使用设计合理并具有合适绝缘并分开敷设;
(11)、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12)、在车站10KV高压走廊下施工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最小水平安全操作距离为6m、最小垂直安全操作距离为7m;
(13)、制定符合现场实用的应急预案; 6.2、火灾 6.2.1、危险源分析
由于长沙空气相对干燥,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如焊接作业不规范、气割作业不规范、一闸多机、电线老化或破损、各种用电线路或设备不良造成线路短路、乱扔烟头等。特别是在工程施工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
6.2.2、预防措施
(1)、加强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2)、焊接、气割作业前,须清理焊区周边及下方易燃品,氧气瓶、乙炔瓶分开放置,距离不小于5m,严禁用煤气代替氧气;
(3)、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严禁一闸多机;
(4)、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有老化线路及时更换、有破损的及时包扎; (5)、详细计算最大用电量,配备满足用电要求的设备及电缆、电线,严禁电线超负荷运行;
(6)、材料堆放场、仓库等重地设专人看护,严禁在此用火和吸烟; (7)、施工现场和营房配备足量合格的消费器材,指导每位现场工人均会正确使用消费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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