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 煤 鸿 骏 电 力 分 公 司 2×350MW机组电气运行规程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分公司C厂2×350MW机组电气系统及电气设备的调度管理、运行方式、运行维护、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1.2 本规程适用于电力分公司C厂运行部集控值班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对C厂电气系统及设备的运行管理,也可供检修人员参考。 2 引用标准
2.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工业部1980出版)。
2.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GB 26860-2011)。 2.3 《发电机运行规程》(水电部1982年版)。 2.4 《汽轮发电机漏水、漏氢的校验》DLT/ 607-1996。 2.5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水电部1982年版)。 2.6 《发电厂厂用电动机运行规程》(水电部1982年出版)。 2.7 《高压开关运行规程》(能源部1991年出版)。 2.8 《局域网调度运行规程》。 2.9 设备厂家技术资料及设计院图纸。 3 一般规定
3.1 电气设备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本规程规定与上级规程相抵触时,按上级规程执行。
3.2 调度设备管理范围划分 3.2.1 调度管辖设备
3.2.1.1 9、10号发电机、主变压器、启备变、220KV母线、220KV线路等设备,及其相应的开关、隔离刀闸、接地隔离刀闸、避雷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中性点接地隔离刀闸或间隙等设备。
3.2.1.2 与上述设备相关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装置、故障录波器等二次系统设备。 3.2.2 值长管辖的设备
3.2.2.1 调度管辖设备范围以外的其它所有电气设备。
3.2.3 调度管辖设备的停电、送电、检修申请及事故处理由调度值班员批准和下达命令。
3.2.4 凡在6KV及以上系统进行特殊试验应有正式批准的方案;各种电气设备结构,接线更改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原理接线的更改,应有设备资料、峻工图纸、检修人员有交待。 3.2.5 运行中发生事故和严重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汇报值长及运行部管理人员。 3.2.6 操作术语见下表 序号 被操作设备 1 2 3 4 发变组 环状网络 变压器 开关 术语 并列、解列 合环、解环 运行、停用、备用、充电 合上、断开、跳闸、重合 霍 煤 鸿 骏 电 力 分 公 司 2×350MW机组电气运行规程
5 6 7 8 9 10 隔离刀闸 继电保护 自动装置 保险 接地线 有功、无功 推上、拉开、电动合上、电动拉开 投入、退出、动作 投入、退出、动作 装上、取下 装上、拆除 增加、减少 4 倒闸操作的规定 4.1 倒闸操作的一般规定
4.1.1 电气设备有四种状态,倒闸操作时应详细写明状态的变化。 4.1.1.1 运行状态: 电气设备的开关和隔离隔离刀闸在合上位置
4.1.1.2 热备用状态:电气设备的开关断开,相关接地隔离刀闸断开,两侧隔离刀闸接通,保护投入 4.1.1.3 冷备用状态:电气设备的开关断开,两侧隔离刀闸和相关接地隔离刀闸在断分闸位置 4.1.1.4 检修状态:电气设备的开关和两侧隔离刀闸断开,相关接地隔离刀闸在接通
4.1.2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设备管辖范围按照相应级别的调度员或值长命令,经复诵无误后执行。 4.1.3 倒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中关于倒闸操作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操作。除事故处理外,正常情况下倒闸操作避免在交接班时进行。 4.1.4 严禁将无保护设备投入运行。
4.1.5 凡设备检修完工后,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在检修交待本中交待清楚“许可运行”并签名后,值班员方可将设备投入运行或备用状态。
4.1.6 设备送电前,必须终结所有相关工作票,拆除所有相关安全措施,恢复固定遮栏及常设警告牌,对设备及连接回路进行全面检查,摇测设备绝缘电阻合格。
4.1.7 厂用380V电缆检修中拆除过,第一次送电时,必须核对相序正确。
4.1.8 检修后的开关在送电前必须进行分合闸试验。具有远方分合闸功能的开关,还必须进行远方分合闸试验,不能远方分闸的开关不允许送电。
4.1.9 厂用系统切换电源时,应防止非同期并列,两个电源为同一个系统的采用环并倒切换,不是同一个电源系统的必须采用顺停倒切换。
4.1.10 倒闸时不允许将设备的电气和机械防误闭锁装置解除。特殊情况下如确需解除,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
4.1.11 220KV系统倒闸操作,必须通过电气监控系统进行微机防误模拟操作,核对系统接线方式及操作票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严禁随意将其投入“解锁”位置,特殊情况下如确需解除,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 4.2 倒闸操作的原则
4.2.1 电气设备投入运行或备用前,必须首先将保护投入运行。 4.2.2 真空开关在工作位不允许带电压手动合闸。
4.2.3 推、拉隔离刀闸及小车开关前,必须检查相应开关在断分闸位置。220KV开关带电压情况下只能远方分合闸。6KV小车开关、380V系统开关禁止带电压现场手动合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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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220KV母线倒换操作,必须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隔离刀闸在合闸状态,并断开母联开关的操作电源后方可进行。
4.2.5 停电时,应先断开开关,再拉开负荷侧隔离刀闸,后拉开母线侧隔离刀闸;送电时,应先推上母线侧隔离刀闸,再推上负荷侧隔离刀闸,最后合上开关。严禁带负荷推、拉隔离刀闸。
4.2.6 推、拉隔离刀闸后,必须到就地检查刀口的接触情况或刀口的开度以及隔离刀闸位置指示器及重动继电器的转换情况。
4.2.7 如发现带负荷或带地线误合隔离刀闸后,无论情况如何,不许立即拉开隔离刀闸。必须先断开开关后,方可拉开隔离刀闸。
4.2.8 拉隔离刀闸时,如在隔离刀闸触头间未熄弧前已发现带负荷误拉,应立即合上;如果误拉的隔离刀闸已经熄弧,不得再重新合上。
4.2.9 6KV母线、220KV母线送电前,应先投入PT;母线停电时,应先将母线停电,然后再退出PT。 4.2.10 220KV隔离刀闸操作完毕后,必须断开操作箱内的电机电源及控制电源。
4.2.11 检修完毕及长期备用的母线充电时,用以充电的开关必须有必要的充电和过流保护。
4.2.12 操作中如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汇报给发令人或专业负责人,待把情况弄清楚后,再继续操作。
5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5.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
5.1.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威胁。 5.1.2 发生事故时,应首先注意厂用电系统,设法保证厂用电的正常供电。
5.1.3 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并根据事故的需要和机组的可能,及时调整运行机组的有功、无功负荷。 5.1.4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5.1.5 在事故根源已经消除及故障设备退出运行之后,尽快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5.2 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不待命令先行操作的情况,但操作之后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5.2.1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止运行,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直接威胁。 5.2.2 将事故设备停电隔离。 5.2.3 恢复全部或部分厂用电源。
5.2.4 事故中被解列的发电机组,符合并网条件,将其恢复同期并列。 5.3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按下述步骤进行处理
5.3.1 根据信号、表计指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系统有无冲击等现象,初步判断事故地点、范围、性质。
5.3.2 如果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必须时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保持无故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需要启动备用设备。
5.3.3 先解除音响,非紧急情况下,由继电保护人员到现场核实保护信号,紧急情况下,应在值长确认信号并记录保护动作信号后,再复归保护动作信号。 5.3.4 尽快将事故情况汇报值长、值班调度员和总工程师。
5.3.5 设备故障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尽快到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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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设备损坏后的地下散落物,结合故障设备的检查结果,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范围。 5.3.6 将故障设备退出运行,布置好安全措施,通知检查处理,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 5.3.7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及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5.4 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如实地将事故报告值班调度员。报告内容有 5.4.1 开关动作情况与时间;
5.4.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故障录波器动作情况; 5.4.3 事故主要象征及原因,设备运行及异常情况; 5.4.4 出力、频率、电压及潮流变化情况; 5.4.5 事故处理情况。
5.5 事故处理时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必须遵守有关规程规定。
5.6 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且交接班手续还没有完成,交班人员应继续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直至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或接班值长同意接班后,方可交接班。
5.7 事故处理时,必须沉着、准确、迅速。接到处理事故的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重复一遍,如对指令内容有疑问,应向发令者提出,但不得拒绝执行(对人身或设备有威胁者除外)。指令执行后,立即汇报发令人。如果下一个指令需根据前一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则须等待受令人的亲自汇报,不得由第三者传达,也不允许根据表计指示来判断指令执行情况。
第三章 电气设备技术规范
1 变压器技术规范
1.1 主变、高厂变、高备变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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