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共设4个监理组,每个组设组长1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根据工程情况及实际需要配置,配置计划详见“拟设立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图”。
2.2监理人员资质
2.2.1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杨恩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铁道部注册总监、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等资格证书, 参加过多项铁路大中型项目的施工及监理、具备相当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的高级工程师;具有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相关建设监理经验。
2.2.2副总监理工程师
⑴ 副总监理工程师XXX具有铁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铁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具有大型铁路建设监理经验。
⑵ 副总监理工程师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2.2.3监理组长
⑴ 监理组长持有铁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监理从业资格;监理组长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大型铁路的建设经验,而且还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⑵ 监理组长是总监助手,受总监委托,完成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并按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归口管理其分管里程的监理工作及本组内的管理工作,按照总监或副总监的工作布置,参加有关会议,组织本组监理人员完成分管的各项监理任务。
2.2.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⑴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铁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备监理从业资格。
⑵ 安全监理工程师已取得省部级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环保监理工程师取得省部级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方能上岗。
⑶ 试验监理工程师具有铁道部颁发的试验工程师证书,并在规定的试验检测范围内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⑷ 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进场后、上岗前必须经过监理站组织的岗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熟知《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要求,并经相关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2.5 监理员
监理员须经相关监理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相关专业证书,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2.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3.1总监岗位职责
⑴ 组建监理站(项目部),主持监理站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⑵ 确定监理站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指挥部和施工单位。
⑶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⑷ 检查承包单位项目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
⑸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监理站的文件和指令。 ⑹ 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文件。
⑺ 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指令、复工令、审核并签署验工计价表、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⑻ 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⑼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要求,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⑽ 调解建设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⑾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⑿ 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⒀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⒁ 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⒂ 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2.3.2 副总监岗位职责
⑴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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