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定要求确定。其它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12、县级以下教育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除国家和省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臵管理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用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和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设臵
13、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总数(超编单位根据实有人数),按中学(含中职)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幼儿园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8%的要求确定。其中:
教育事业单位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教育事业单位小学教师岗位暂按7个等级划分。其中高级岗位共1个等级:即小学特高级教师岗位,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幼儿园教师岗位等级划分,参照普通小学岗位等级设臵的规定执行。 14、根据教育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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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为教师岗位。其他需要设臵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等级的设臵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等级的设臵。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臵参照相关行业办法和标准执行。
15、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臵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设臵
16、教育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7、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8、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臵结构比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试行)?(赣人发[2008]14号)执行。
(四)特设岗位设臵
19、各单位的特设岗位是根据各单位特点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经批准设臵的工作岗位,是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0、需要设臵特设岗位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抚州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核准表?,经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具体办理程序,按照省?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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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岗位基本条件
21、教育事业单位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2、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八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九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3、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九、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十二、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中: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一般应在六级岗位任职或聘任副高满五年以 上,任期内在教学一线承担满工作量工作且出满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任职具体条件见?抚州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试行) ?(附件2)中相关条款(下同)。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一般应在七级岗位任职或聘任副高满五年以上,任期内承担满工作量工作且出满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一般应取得副高任职资格满一年以上,聘任为副高职务。上一任期内在教学一线承担满工作量工作且出满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一般应在九级岗位任职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以上,任期内在教学一线承担满工作量工作且出满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一般应在十级岗位任职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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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满五年以上,任期内承担满工作量工作且出满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一般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上一任期内在教学一线承担满工作量工作且出满勤,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一般应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或聘任初级教师满三年,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专业技术十二、十三级,应取得初级任职资格并聘任。
24、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
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术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设置的程序和方法
25、教育事业单位的岗位设臵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1)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制定岗位设臵总体实施方案。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应按上述原则和结构比例,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所属学校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臵的总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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