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均达98%以上,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坚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退市处理等制度。生产经营场地、设施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不占道经营,不污染环境。除“四害”措施落实,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废弃物密封存放,日产日清。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三)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餐饮业卫生信誉度A 级单位,C级少于70%。
(四)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的药物符合规定要求,农产品药物残留得到有效监控。
(五)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要求。无注水肉和病、死畜肉上市。
七、传染病防治
(一)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二)疫情报告制度健全,镇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
(三)镇医疗机构设有相对独立的肠道和发热门诊,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工作程序规范,传染病隔离消毒落实,近三年无重大传染病爆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
(四)儿童“六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包括流动人口)。
(五)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八、镇区除“四害”
(一)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制”的原则,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技术措施合理,防制效果显著。除“四害”人员、经费落实,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积极推行除“四害”社会化服务。
(二)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灭鼠工作等两项达到《广东省除“四害”标准》要求,巩固措施落实,灭效巩固;其余两项有经常性防制措施,密度控制在省标准2倍以内;防鼠、防蝇设施符合省标准要求。
(三)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除“四害”药物,按规定坚持定期监测“四害”密度,资料齐全可靠。
九、单位、居民区和镇辖村卫生
(一)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或执行镇统一的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日制度,定期发动群众,组织爱国卫生
大清洁行动。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先进户”检查评比活动。
(二)居民区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下水道排水畅通。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除“四害”措施落实。
(三)全镇各村整洁干净,道路硬底化、改水改厕、垃圾收集等基本实现或已规划与镇同步,有省卫生村,有30%以上的村为市卫生村。
十、民意测验
问卷调查100人次以上的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满意率>90%。
附录
《广东省卫生镇标准》考核方式
第一部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听取汇报,观看录象,查阅资料、干部访谈。
第二部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查阅历史资料及现场检查。抽查医院1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各1间,村(居)委2个,现场测评学生和群众各30名以上。公众场所若干处。
第三部分“镇容环境卫生”:现场随机检查主次干道、内街小巷、公厕、垃圾收集点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建筑工地、闲臵地或待建地、农贸市场、城中村、镇村结合部。
第四部分“环境保护”:查阅环保专项数据;现场检查相关场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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