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结算账户的管理一、结算账户的开立▲结算参与人申请开立资金交收账户时,应当提交结算参与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立资金交收账户申请表、资金交收账户印鉴卡、指定收款账户授权书等材料。▲结算参与人同时应在中国结算公司预留指定收款账户,用于接收其从资金交收账户汇划的资金。指定收款账户应当是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且账户名称与结算参与人名称应当一致http://highso.cn
第三节结算账户的管理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资金交收账户计息▲结算备付金指资金交收账户中存放的用于资金交收的资金,因此资金交收账户也称为结算备付金账户。中国结算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同业活期存款利率向结算参与人计付结算备付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度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应计利息记入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并滚入本金。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的,中国结算公司统一按结息日的利率计算利息,不分段计算http://highso.cn
第三节结算账户的管理(二)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1.最低备付的含义。最低备付指结算公司为资金交收账户设定的最低备付限额,结算参与人在其账户中至少应留足该限额的资金量。最低备付可用于完成交收,但不能划出。如果用于交收,次日必须补足。2.最低备付的调整。根据各结算参与人的风险程度,中国结算公司每月为各结算参与人确定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并按照各结算参与人上月证券日均买入金额和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确定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http://highso.cn
第三节结算账户的管理▲计算公式为: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上月证券买入金额/上月交易天数)×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上月证券买入金额不包括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金额。▲对于最低结算备付金比例,债券品种(包括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按10%计收,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按20%计收。▲在每月前3个营业日内,中国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http://highs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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