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晶焦化96万吨捣固焦炉技改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安排 新晶焦化96万吨捣固焦炉技改工程竣工预验收工作安排
新晶焦化96万吨捣固焦炉技改工程除脱硫、污水处理工段外其它工程已基本完工,各单项工程除零散工程外已验收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材料正在整理中。完成的工程己于2009年底全部投入试运行 根据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新晶焦化96万吨捣固焦炉技改工程(未完的子项工程除外) 二、验收依据
初步设计或项目投资概算、设计相关文件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施工合同等。 三、验收条件
新晶焦化公司在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后,提交项目竣工预验收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复后组织验收。 四、验收组织
成立新晶焦化96万吨捣固焦炉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吴庆华
成员:非煤产业部、发展规划部、机电部、财务部、纪委监察
部、物质供应部、安全监察部、法律事务中心等部门有关人员。 办公室设在非煤产业部 五、验收标准
1.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的标准建成,经试生产达到设计能力。
2、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其中包括生产指挥系统的建立、经过培训的生产操作人员的配备、抢修队伍及装备,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和备品备件的储备,经验收检查能够满足连续生产要求。
4、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消防设施、节能降耗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5、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管道工程等工程的建设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质量标准。
6、技术文件、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六、验收内容
1、审核新晶焦化公司项目竣工报告、财务决算报告、项目试运行报告、项目技术经济分析报告。(以上四个报告也可合并为一个竣工报告,但内容不能空项)。 2、审核监理单位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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