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效益分析
项目利润提取10%的盈余公积后,剩余部分的50%以二次返利的方式返还社员,375万元可分配盈余,共计返利187万元,户均返利5180元。
6.1.2.2股金分红
项目利润提取10%的盈余公积后,剩余部分的50%以股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入股社员,375万元可分配盈余,可分摊187万元,入股社员户均分红62333元。
6.1.3可分配盈余及分配情况 6.1.3.1盈余分配方式
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是盈余总额的45%按社员交售的鲜菜量以二次返利的方式分配社员,45%按社员入股金的多少以现金的方式分配社员,10%以盈余公积的形式平均分摊到所有社员的个人账户。
6.1.3.2盈余分配收入
项目建成后,正常年盈余总额为416.6万元,户均盈余分配收入11540元
6.2社会及生态效益 6.2.1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了民乐日光温室反季节蔬菜生产中存在的缺技术、销售难的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日光温室反季节蔬菜生产和高效农业发展,而且可新增20个长期性就业岗位和30个节季性用工,对缓解当地就业压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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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效益分析
6.2.2生态效益
项目通过技术培训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在全县日光温室生产中推广使用高效、低害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减少农业污染物的排放,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我县反季节蔬菜优势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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