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
全帽上班者罚款100元/人次,不扣帽带100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 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100元/次。 3、 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
责任自负,并罚款100-200元。 4、 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 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100元/次。 6、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
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 者,处以每处100元罚款。
7、 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
100元/次。
8、 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
100元/次。
9、 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200元/人次。 10、 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 止乱
动和拆除,违者处以100-3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 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
3、 落手清工作最根本的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为了工地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一律罚款100元。
2、 各工种材料,质量及半成品,构件应整齐堆放,搬运到指定地点,不服从管理,乱堆乱放者,罚工种负责人每次100-300元。
3、 每个职必爱护公物,保护建筑成品,不浪费建筑材料。 4、 泥工落地灰,扣件模板钢管、钢筋工成品钢筋等,随清、随收、做到建筑物内外清洁。
5、 由项目部每月六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场容场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整改。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若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 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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