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恒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生态有机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4.2.3各类设施防渗、防腐核查
企业对加工车间地面、发酵车间地面、危废暂存处、化粪池均进行了防水防渗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环卫定期清理暂存垃圾,做到防漏防渗。
4.2.4 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
企业在有组织废气排放筒设置了永久性监测取样孔。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总投资60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4.9%。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5。
表4-5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类别 废水治理 噪声治理 固废治理 废气治理 化粪池 隔声降噪设施 一般固废暂存处 危险废物暂存处 废气收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布袋除尘器、排气筒 绿化及其他 总计 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 1 1 1 26 1 30 4.3.2 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保工程相关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到位,与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相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
环保“三同时”内容执行情况见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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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恒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生态有机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表4-6 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一览表 类别 污染环节 环评设计治理措施 实际建设治理设施 原料库粉碎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加工车间上料、混合搅拌、造粒、筛分、烘干、包装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企业通过设置密闭料场,对物料上料前喷水减少起尘,密闭物料传送带,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厂区道路地面硬化并定期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减少原料贮存无组织粉尘产生。 项目两座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各经1套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装置(共2套)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共2根)排放。 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直接用于项目生产堆肥,不外排。 定期环卫清理 收集后外售 生产回用 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落实 落实 落实 执行情况 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收集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投料搅拌、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粉碎、造粒、15米1#排气筒排放,未收筛分 集粉尘经车间排放装置无组织排放。 废气 原料贮存 采取封闭处理,洒水降尘、篷布覆盖等措施,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可达标排放。 落实 堆肥发酵 工序 “生物过滤净化技术的臭气净化设备(负载功能微生物填料和高效除臭菌剂)”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恶臭经车间排放装置无组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用于本项目生产堆肥,不外排。 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外售物资回收部门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废气处理装置由生物过滤净化技术的臭气净化设备变更为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装置。 废水 生活污水 落实 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 固废 除尘器收尘 废活性炭 噪声 噪声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风机消声、隔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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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恒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生态有机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第五章 环评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与建议
潍坊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金乡县恒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生态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详见附件。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对《金乡县恒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生态有机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2018]11号
金乡县恒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生态有机肥建设项目总投资60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位于金乡县化雨镇大周集村,利用现有加工车间、发酵车间、新建成品库、原料库等。项目以畜禽粪便、食用菌渣、秸秆和辅料为原料,经粉碎、混合、发酵、筛分、造粒等工序,年产有机肥料5万吨。经审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施工期应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采取围护、洒水防尘措施;建筑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 项目要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用于本项目生产堆肥,不外排。
三、做好各废气产生环节的污染防治。对上料、粉碎、造粒、筛分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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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恒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吨生态有机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保护区标准要求;做好原料存放及生产过程的异味污染防治,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造粒机、筛分机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同时做好厂区绿化美化建设。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好妥善处置,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好妥善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做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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