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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讲稿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8/26 1:10:23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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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制讲稿

定义:

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立法目的:

我国制定土地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主文:

1、我国土地分为哪几类

分为:(1)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2)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3)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属于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使用权: 1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出让、划拨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行使其使用权。 2 、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同时,也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这一规定使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乡镇企业使用集体所有,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

3、《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所有权的确权是如何规定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是如何规定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5、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登记的法律效力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只有经过登记的土地物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才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才能在法律上对抗第三人。《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律上确保了土地登记的法律效力。对于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如何理解买卖农村房屋和土地

6、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

( 1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占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审批。

( 2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 3 )上述两种情形以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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