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XA/ZD0429A-2001 新奥集团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试行)
1 目的
为了创造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加强企业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位于廊坊地区的集团所有办公区、生产区及其它区域(包括公共区域、食堂、物业所管辖的小区及员工宿舍、幼儿园等)。
2.2外埠各成员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的具体办法。
3 归口管理部门
3.1集团办公室负责在廊各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的监督检查工作。
3.2各成员企业综合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及绿化区域责任的划分,并制定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指定具体负责人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4 环境卫生管理
4.1办公区环境卫生要求:办公桌面干净整齐;地面无灰尘;玻璃、门窗明亮,窗台无尘土;文件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微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干净整齐。
4.2生产区环境卫生要求:地面干净,玻璃门窗明亮;各种生产设施、生产工具和生产材料摆放整齐有序;厕所、更衣室、浴室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 4.3其它区域环境卫生要求:禁止在公共区乱扔垃圾、果皮、烟头、纸屑,禁止随地吐痰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行为;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负责划分各基层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并负责监督其卫生区域的卫生状况。院区及居民小区内无落叶、杂草;食堂、幼儿园要保证餐具等的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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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新奥集团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XA/ZD0429A-2001 5 绿化管理
5.1廊坊地区各单位厂外的绿化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负责。
5.2室内盆景的摆放:各单位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各办公室及会客室等公共场所室内盆景的设计、摆放,以达到美化环境的目的。
5.3室外绿化:各单位所负责的绿化区域无干枯的草皮及枯死的树木;无大片裸露的土地,草皮要经常修剪,避免杂草丛生。
6 检查方法
6.1集团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廊坊地区各单位环境卫生及绿化情况,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查。
6.2外埠各成员企业综合办公室应经常检查本单位的卫生及绿化状况。 7 奖惩
7.1对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优秀的单位或部门将通报表扬,年终考核给予适当的加分,必要时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2对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不合格的单位或部门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曝光或罚款。 8 附则
8.1本规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8.2本规定自2001年5月2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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