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交由我方加工生产后复出口给对方,收取一定工缴费的业务。来料加工出口业务就对外签定合约承担执行的责任来看,可以分成由外贸企业和加工工厂承担两种,前者属外贸的自营业务,后者属代理性质。下面就承担责任不同将外贸企业有关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的帐务处理分述如下:
㈠由外贸企业承担合同责任的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帐务处理。
外商提供的来料加工的原辅材料,虽然在报关进口时,外贸企业不付支付原辅材料的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在外贸企业的帐务处理上,仍有两种核算形式,一种是以名义价格核算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进口价,即作价;另一种不核算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成本,仅核算记载来料加工原辅材料的进口数量。具体采用哪种核算形式,可根据外贸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合约而定。下面以作价核算原辅材料成本为例说明。
1、报关进口来料加工原辅材料时,根据合约规定等有关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贷: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 (不需支付)
2、将外商作价的原辅材料拨交加工厂时,应区别“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方式,作如下不同的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报关的(以进口原价拨交加工厂),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贷:其他销售收入-作价加工销售-国外来料
(开具普通销货发票,不计算来料加工的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
借:其他销售成本-作价加工销售-国外来料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⑵委托加工方式拨交的,
借:加工商品-加工厂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3、加工厂交来成品时,应区别“作价加工”和“委托加工”方式,作如下不同的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的,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产品名称
贷: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
⑵委托加工,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产品名称
贷:应付帐款-加工厂(加工费)
加工商品-加工厂
库存商品=作价原辅材料成本+加工费
4、外贸公司对加工厂交来的成品,对外办理出口托运时,应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加工商品名称
贷: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加工商品名称
5、财会部门收到业务或储运部门交来成品已出运的有关出口单证及向银行交单的联系单时,应根据出口发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加工费金额)
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合约规定的原辅材料价格)
贷:其他销售收入-来料加工-成品名称
同时结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成本,
借:其他销售成本-来料加工-成品名称
贷:待运和发出商品-成品名称
6、外贸公司收到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工缴费时,应凭结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帐款-国内加工厂(加工费)
银行存款
贷:应收外汇帐款-客户名称(美元,人民币
外贸企业在每批货物加工完成报关出口后,应持来料加工进口、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出口收汇核销单、工缴费的发票复印件等有关凭证资料,向其主管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税收处理上,只要外贸企业办理的是“来料加工登记手册”,不管其来料的原辅材料是否作价核算,在拨交给国内加工厂加工时,均不缴纳增值税,加工企业凭外贸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免征其加工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复出口后,不予退税;对在加工环节耗用国内配套的原辅材料的已征税款也不予退税,并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减。
㈡由加工厂承担合同责任的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帐务处理(以作价为例)。
1、外贸企业收到外商提供的作价原材料,所作的会计分录同㈠1;
2、对外商提供的作价原辅材料在拨交加工厂生产时,应凭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国内加工厂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3、对外商作价的原辅材料,在加工厂交成品时,根据储运或业务部门开具的盖有“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成品名称
贷:应收帐款-国内加工厂(来料成本)
应付帐款-国内加工厂(按合约规定应收的工缴费)
4、外贸公司在将加工成品办理出口托运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结转销售成本以及收到成品或工缴费外汇时,应作的会计分录与上述㈠6相同。
〔例3〕:以外贸企业承担合同责任为例
1、某外贸公司收到外商提供的原辅材料-服装面料360,000公尺,按合约规定对外商提供的原辅材料零作价,每公尺USD 4元,入库日银行外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8.26元,财会部门应凭业务或储运部门开具的加盖“来料加工”戳记的入库单,连同外商交来的进口单证等,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服装面料 11,894,400.00
贷:应付外汇帐款-客户名称-USD1,440,000.00
118,944,000.00(不需支付)
2、将外商提供的作价服装面料拨交工厂生产加工时,分别不同情况作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报关的(以进口原价拨交加工厂),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1,894,400.00
贷:其他销售收入-作价加工销售
11,894,400.00
同时结转材料成本,
借:其他销售成本-作价加工销售 11,894,400.00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服装面料
11,894,400.00
⑵、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拨交的,
借:加工商品-加工厂 11,894,400.00
贷:材料物资-国外客户名称-来料名称
11,894,400.00
3、加工厂交来成品服装10,000件,分别不同情况作会计分录:
⑴采用作价加工的,财会部门根据加工厂开具的普通销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2,394,4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国外客户名称-服装 12,394,4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0
应收帐款(抵减作价面料款)
11,89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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