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委托代建合同(文本)
编号:
项目名称: 门头沟区三家店铁路中学翻建工程 项目委托人: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代建人: 北京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使用人:签订日期: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2011年11月15日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 代建人:北京维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使用人: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与使用人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三家店铁路中学翻建工程 项目总投资:6776万元
建设地点:门头沟区龙泉镇三家店华新路30号,现三家店铁路中学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原有中学实验楼和小学教学楼以外全部建筑及校外厕所,建筑面积4110平方米。新建教学楼、风雨操场、食堂、配电室等,总建筑面积12425平方米。改造原中学实验楼、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7454平方米。同步实施操场绿化、照明、道路和综合管网等室外工程建设。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1、代建人负责完成本工程从立项批复开始一直到工程竣工结算及工程保修等所有事宜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编制提出项目建设总计划、年度计划(含进度和投资);办理消防、园林绿化、供电、供热、上下水等市政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3、负责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4、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按期向委托人和使用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资金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监督审查;
5、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变更以及预算、决算的审核; 6、按项目进度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审查监理单位核查后上报的专业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拨款申请,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委托人批准;
7、负责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8、负责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各种关系;
9、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验收,会同委托人、使用人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10、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报相关部门及委托人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相关单位办理资产移交及交付使用手续;
11、负责项目保修服务。
12、负责到城建档案馆办理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手续;负责办理工程的竣工备案手续。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代建管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竣工资料和资产移交。
投资目标: 总投资不超过该项目所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各阶段、各单项工程费用支出与形象进度相协调。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四、代建管理费
项目实施期代建管理费:人民币2032800元整(大写玖拾壹万壹仟玖佰贰拾元整)。(本工程代建管理期限内代建管理费不另做调整)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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