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寄安全保障制度
为加强快件收寄安全管理,保障邮路寄递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遵守交通法规,将安全行驶放在首位,出发前戴好头盔,严禁在行驶中超速、逆向、 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二条 公司所有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在当班期间,严禁饮酒,否则严肃处罚。 第三条 认真检查出发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检查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油、电、气,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出车无故障,病车不上路。仔细检查头盔、防雨布、快件装载箱是否牢固,检查装备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四条 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对揽收快件应逐件与寄件人当面验视。
第五条 收寄人员在收寄快件是,应仔细检查用户交寄的快件是否包装完善,检查封装的安全性,如包装不符合运输条件,应及时提醒客户加固包装或带回公司重新包装,防止快件因变形、破裂而伤害顾客、快递服务人员或其他人,污染或损毁其他快件。
第六条 业务员揽收的快件应尽量做到不离身,无法放在包内的胯间要放在装载箱内锁牢。对于上楼取件摩托车要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如无此条件要放在自己视线能看到的区域。
第七条 雨雪天气需用准备好防水防潮物品(如雨衣、防雨布等)裹严快件,防止快件被淋湿,如在收寄是无法保证快件不被雨雪淋湿,应及时通知公司调度请求请求派出车辆转运所揽快件。
第八条 揽件过多或过重是应及时送到公司相应的片区点部,与片区点部工作人员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运输安全保障制度
为了保障运输安全,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规范从事快件运输员工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认真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车。
第二条 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驾驶员要做到不饮酒,不带病驾车,并要在休息时间内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行车时要保持充沛的体力,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三条 驾驶员在出车前要对车辆的相关证件以及油、电、水、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核对灭火器、三解假等必备安全工具的配备情况。
第四条 装载快件应保证车辆载重的均衡。在非载满情况下,注意均匀分配车辆的前后两端和左右两侧的堆码高度和重量,应避免倒落和偏重的现象发生。快件的码放中间不可留有缝隙,每层间应交错码放,防止车辆转弯或刹车时散堆。 第五条 运输快件应选择封闭箱式车辆,并驾车车辆封闭性,防止雨雪淋湿快件。 第六条 快件装车完毕封锁车厢门,并由专人负责给车辆封志,在随车记录本上做好封车条码的登记工作并签字确认。
第七条 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夜间还需要交换远、近光灯,确保前后均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后,再变更车道超越,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第八条 机动车行驶中禁止无故停车,擅自停车带人。发生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路肩上检修。
第九条 机动车修复重返车道时,应先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路肩上加速,并开启左转向灯,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禁止在行车道时修车。
第十条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时,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防止警告标志,其中高速公路150米外,普通公路100米外;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押车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第十一条 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处理,驾驶员和押车员应在现场保护好车辆及快件安全。发生事故还应及时报警和报保险公司。
第十二条 运输途中不允许擅自打开车厢门,因火灾等必须打开车箱门的,应先报告后打开。
第十三条 因道路堵塞、阻断等原因,必须更改行车路线的,应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更改的线路行车。
第十四条 车辆到达目的地后,按规定进入卸货区,押车员应配合做好封志解封工作,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随车封志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小心打开车门防止货物掉落,卸货时应做到轻拿轻放,不允许快件从高处往下翻,特别是较重的物品应有两人抬下,以免损坏快件。
投递安全保障制度
为加强快件投递安全管理,保障邮路寄递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认真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车。
第二条 严禁超速、逆向、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不疲劳驾驶,不带病作业。当班期间严禁饮酒,不得驾驶与自己所持驾驶证不符的车辆。
第三条 认真检查安全准备工作,出发前应及时检查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油、电、气,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出车无故障,病车不上路。仔细检查头盔、防雨布、快件装载箱链接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四条 做好快件投递的分拣准备工作,仔细核对检查待投递啊快件。 (一)对破损件和地址不详的快件,应交由专人处理,经征求客户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派送。对一些外包装破损而内件完好的快件须重新打包才可派送,打包是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才可操作。
(二)如发现有禁寄物品或危险品,应立即停止操作,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有公司相应人员做出处理。
第五条 在快件投递过程中做好防范措施,保障快件安全。对所投递快件要做到件不离身,无法放在包内的快件要放在装载箱内锁牢。对于上楼派件摩托车要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如无此条件要放在自己视线能看到的区域。
第六条 雨雪天气须用准备好防水防潮物品(如雨衣,防雨布等)裹严快件,防止快件被淋湿,如在投递时无法保证快件不被雨雪淋湿,应及时通知公司调度请求派出车辆转运所投快件。
第七条 业务员当天未派送完的快件,应说明理由上交公司 第八条 严禁业务员偷盗快件,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快递安全保障承诺书
为加强寄递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我公
司现就邮路寄递安全向安徽省邮政管理局承诺如下:
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以及国家着重在活动期间邮路寄递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
保寄递物品安全。
二、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配备专人负责寄递物品安全生产工作,对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负专项责任,建立并落实寄递物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寄递物品安
全生产责任。
三、 制定应对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设施,完善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削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企业防火、防盗等工作。 四、 严格执行收寄验收制度,严把收寄关,保证本企业无违反规定收寄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行为,对用户交寄除《邮政法》第五条规定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以外的寄递物品,做到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对国家明令禁止寄递的物品、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如不明机电装置、粉末、装有不明气体或液
体的密闭装置等)或用户气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五、 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经常性组织企业员工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和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和能力,做到快递业务员受教育率达100%,对国家关于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性质和种类的知晓率达
100%,执行收寄验视率达100%。
六、 认真贯彻执行重大活动期间的邮路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寄递安全无事故发
生。
七、 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公安等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发现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立即报告当地
邮政管理、公安等相关部门,并做好有关调查工作。 八、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企业其它安全工作。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
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报省邮政管理局,一份留企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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