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采煤大工 (一)一般规定
1.?进入工作地点后,首先检查工作范围内的顶板和支架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
2.?任何支柱不得打在浮煤浮矸上,在松软膨胀的底板或不见底时必须“穿靴”,真底要有麻面。
3.?使用木柱要粗端向上细端向下。无论木柱或铁柱,在倾斜煤层中,均需打3°~5°的迎山角。
4.?打柱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支柱下方及可能波及的地方不准站人。
5.?打柱时,注意不要将风管水管电缆等 打在支柱之间,并加以保护。
6.?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三直(煤壁直、支柱成直线、溜子直)?,两净(浮煤出净、放顶支柱回净),两畅通(上、下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7.?工作面坡度大于15°时,采煤只能由上往下进行;15°以下(含15°)?可以由下往上采,分段作业方向要一致,并保持10米以上距离。
(二)不同支护形式的操作方法 1.单体液压支柱
⑴ 随时随地检查支设的单体柱三用伐、柱筒有无漏液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更换。
⑵ 单体支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① 三用伐漏液超过规定; ② 活柱的密封圈漏液;
③ 活柱上顶缺小爪或把手损坏; ④ 单体柱有变形弯曲。 ⑶ 支设单体柱时,?活柱拨出高度不小于200mm,回采高度发生变化,活柱拨出高度不足200mm时,要进行卧底。单体柱的支设高度不许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高度。
⑷ 支设单体柱时,必须使用铰接顶梁相配合。
⑸ 三用伐、柱筒漏液时,不得用黄泥和煤粉堵漏,应立即更
1
换。
⑹ 在使用注液枪前,必须冲洗注液枪咀及单体柱进液孔,注液枪咀不要对着人,不许随便开动注液枪手把。
⑺ 升柱时,将注液枪咀插入三用阀的进液阀筒,卡好注液枪锁紧套,?操纵注液枪手把,当支柱将铰接顶梁贴紧顶板,活柱不上升时,松开手把和锁紧套,取下注液枪。
⑻ 工作面使用的注液枪和高压管路都必须悬挂好,不得随意丢放。
⑼ 严禁用锤、镐等硬工具敲击柱体和三用阀。 2. 采面特殊支架 ⑴ 木垛
① 木垛的形状采用长方形、方形或实心木垛; ② 木垛不得打在浮煤、浮矸上;
③ 木垛必须码到与顶板接触为止,各层材料平行,四角成直线,并与顶底板垂直;
④ 最下层木垛材料应垂直大墙,并靠在两个柱子上侧; ⑤ 木垛材料长短不齐时,靠大墙一端必须打齐;
⑥ 木垛从上往下在第一层与第二层之间用楔子打紧,最上层与顶板之间用板皮楔严背实;
⑦ 木垛材料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⑵ 端头支护:金属支护采面或单体面三对六梁架设方法。(说明:?回采工作面端头是指采面上下两道的回风巷、溜子道附近的地点),
① 当工作面采上下端口,在端头沿工作面倾斜向内20米处向前采一孔,拉出缺口,此时,缺口处控顶距为3米;
② 在沿工作面走向端头三排,紧靠铰接顶梁部位各加一根金属大梁,并与采面基本柱对直打上柱子;
③ 随工作面推进,端头缺口保持超前1米;
④ 紧靠已架好的金属大梁,?再超前各架上一根金属大梁,替下原来的铰接梁,此时端头已成了三对六梁支护;
⑤ 采面每采一孔,?每架金属梁中的一根向前移2米,交替逐步进行,工作面有两台溜子时,中部机头也要架三对六梁; ⑥ 操作端头支护时,遵守金属柱和梁体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采煤小工
1.?进入作业地点后,应详细检查顶板及支架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2
2.?扒(铲)煤时要站在支架完好、背帮背顶牢靠的地点,发现块煤等滚下要及时让开,并招呼在下方工作的人员。
3.?靠近柱子不能乱扒乱铲,??发现有不到底的柱子要停扒(铲)煤,立即处理。
4.停开溜子时禁止往上装煤,遇大块矸石应及时搬入老圹。 5.扒(铲)煤时发现瞎炮或残炮,要及时交给放炮员处理,禁止用手乱拆雷管或用岩尖乱刨。 三、放顶工
1.?放顶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出净余煤,将溜子、溜槽、风管等移至切断线以内,?修理加固好工作面,检查放顶工具的牢靠性等。
2.?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的控顶距离,严禁提前摘柱和落后放顶。
3.?葫芦回柱放顶工作由三人担任,自始自终要有一人负责观察顶板压力情况。
4.?放顶过程中,顶板来压危及安全时,要停止作业,人先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过后,顶板稳定时,再继续作业。
5.?放顶必须站在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后路不得堆积浮煤乱料,保持畅通无阻。
6. 回柱放顶的顺序:由里向外、从下往上、先柱后梁。 7. 同一采面放顶、采煤平行作业时,其错开距离至少15米。 8. 放顶前要超前1米以上挂好挡矸帘,其高度符合规定。 9. 回液压支柱程序:
⑴ 站在柱子斜上方安全地点,先塞紧顶梁的铁销子,再将卸载手把插入右阀筒卸装孔中;
⑵ 转动卸载阀,柱内阀套轴向内移;
⑶ 打开卸载阀,柱内乳化液排出,活柱回缩,用葫芦拨出。 10.放顶回柱时,作业人员均应站葫芦大钩的上方,拣金属柱人员不能用手扶柱顶,?回出的液压支柱立着靠向大墙,严禁倒放在底板上。
11. 回铰接顶梁程序: ⑴ 用锤敲脱园柱销; ⑵ 用撬棍撬,使其错位;
⑶ 站在控顶区域内拣梁子,或用葫芦拖出。
12.应回的支柱铰梁上有扁销子时,应先回掉销子再回柱。
3
四、打眼工
1.?进入作业地点,先检查顶板、支架、煤壁等安全情况,并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方可作业。 2.?打眼前检查电煤钻,开关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破损。戴好绝缘手套,做好打眼准备工作。
3.炮眼位臵、角度、深度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4.?打眼时,打眼工稍成弓步站在安全稳固地点,双手握住电煤钻手把扶正钻,?推进力适当,钻杆要直,不断来回拉动钻杆抽出煤粉,?并随时观察运转情况,打完眼后,及时关闭电煤钻开关。 5. 眼窝用手镐先行点好,严禁手握钻杆点眼、打眼。 6. 严禁将残炮眼加深。
7.?打眼过程中,遇顶、壁松动、瓦斯异常等安全隐患,应立即停钻,?观察处理后再行作业。遇电煤钻有异声、发热,应停钻检查,确认完好后重新作业。
8.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打眼: ⑴ 支架不完整,安全出口不畅通; ⑵ 控顶距超过规定; ⑶ 临近5米内有老巷;
⑷ 顶板很破碎,冒顶区边缘及其它危险地带。 五、放炮工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放炮工必须由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专职放炮工担任,并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放炮工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3.?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其他抗静电衣服,不准穿化纤衣服。
4.?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做药工作必须在安全可靠、无电缆及电器设备的地点进行,并严禁非有关人员接近。
5.?必须严格执行矿制定的爆破器材领退等管理制度。 (二) 爆破前准备工作
1.?根据本班实际需要使用炸药、雷管的数量,由区队值班人员填写爆炸材料领用单,?并领取合格的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下井。
2. 领取并检查防爆启爆器。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