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排班制度
(1)以病人需要为中心,合理安排人力,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性、连续性。
(2)排班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并体现公平原则,勿将“排班”作为奖惩工具,降低护理人员的紧张度,提高工作积极性。
(3)根据护理人员的不同层次结构来排班,实现职能匹配。
(4)掌握工作规律,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实行APN排班和弹性排班,保证护理工作量与护理人力相一致。
(5)让护理人员参与排班,尽量给护理人员安排喜欢的班以及给予其足够的时间安排私人事宜、学习、生活等,体现人性化原则。当病人所需照顾与护理人员需求发生冲突时,应优先考虑病人需求。
(6)护士长排班要提前制表,每周排班一次,一式两份,一份交护理部,一份放所在科室。护士不得擅自更改班次,不得自行换班、替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护士长调整。
(7)为防止突发事件,各科室应当按照《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要求,建立“二线班”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同时遇有紧急情况,护士长可根据需要进行班次调整。
(8)明确各班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护理岗位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交接。
(9)排班必须依据劳动法、医院以及护理部的政策和规定实施。
①各病区的护理工作由病区护士长统筹安排。
②护理工作的班次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可安排:责任组长日班、责任护士日班、A班、P班、N班、两头班等班次。护士长一般情况下不参加值夜班。
③各班次上班时间,工作程序相对固定。夜班连续两天(其中一天P班、一天N班),作息时间按医院统一安排。
④一周内出勤4天者,可安排休息1天半,出勤3天者休息1天,出勤2天者休半天,出勤1天或全部缺勤者不享受周六、周日休息。
(10)晚婚、晚育、产前、产后、哺乳期内护理人员排班参照院部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执行。
①护士产前妊娠满7个月者,可不安排值夜班。
②护士产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三个月产假(剖腹产三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增加一个月,领取独生子女证书者增加一个月产假。
③哺乳期(小孩一周内)护士可不参加值夜班,每班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60分钟(包括往返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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