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时间。具体收验货由乙方及其指定的安装人员负责,并会同甲方或甲方委托设备
使用单位专门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5.3本合同验收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现场到货初步验收,仅对货物外包装有无破损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第二阶段,安装阶段开箱验货,对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进行详细验收。
以上任一阶段,若货物有丢失或损坏与装箱数目不相符,或者安装阶段开箱验货时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要求更换或补齐,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因此造成设备使用单位工程延误,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六、产品质量保证
6.1 乙方须严格按照电梯制造规范、国家及地方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提供电梯,所提供设备是完整无损、全新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先进的制造工艺,并经检测、试验完全合格,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及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标准。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或材料的原因而造成的任何质量缺陷或运行故障,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6.2 乙方或(和)指定安装人员应全面负责合同设备到货后至安装前的保管工作,确保甲方收到的合同设备包装箱体保持完整;如在设备到货以后开箱前发现箱体有损坏等不良情况,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6.3 本项目电梯设备质保期为一年(12个月),起始日期为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电梯合格证书之日。若部分设备和材料在保质期内需要更换、重新设计、修改或更新,其保质期自双方确认的修复完成日起重新计算24个月。保质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设备使用单位应通知乙方进行维修(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到现场,一般质量问题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免费修复、更换、重新设计缺陷材料或设备。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经甲方或设备使用单位通知累计2次以上(含2次),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质保金不予退还。
6.4质保金的退还:质保期满如产品无质量问题或乙方无违约行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一次性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如乙方及时修理并未给甲方或设备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如乙方未及时修理或给甲方或设备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甲方按实际情况结算并有权要求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5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委托陕西华科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与设备使用单位同时签订了《电梯设备安装合同》。因此,质保期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乙方均应及时维修以保证设备使用单位能够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而由设备使用单位委托第三方进行合同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的,则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
6.6 乙方应保证,甲方依据本合同使用或者再次销售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诉讼,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7 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等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单位)受到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6.8设备到场交接验收时,乙方应随货携带以下资料: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进口部件的原产地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七、违约责任 7.1 质量违约
本合同项下的到货设备,如在安装过程中或质保期内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7.1.1 修理:经过检验,如在48小时内可以修理达标的,乙方应自费对有缺陷的设备材料进行修理,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经修理的设备材料在通过规定的测试合格后,甲方应予以接受,但不免除因修理导致的供货延迟的违约责任。
7.1.2 替换:经甲方同意可以替换的,乙方应自费以全新合格且相同品牌规格的设备材料替换有缺陷的设备材料。经替换的设备材料在通过规定的测试合格后,甲方应予以接受。乙方仍应支付相应延迟交货的违约金。
7.1.3 退货:如电梯累计2次维修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不论乙方自行维修或甲方委托他人维修均计算在内)视为电梯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包括甲方从其他地方采购替换设备材料的费用。退货后,乙方应当返还甲方支付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没
【篇三:电梯购买合同】
电梯设备购货及安装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主题:本合同由双方按下列条款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 商品名称、价格条件:
(1)商标价格/万元(人民币)
此价格为总包价即交钥匙工程,含:设备费、包装费、库管费、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调式费、首次电梯检测费、24个月免费保修费及所有进口件的海关关税等各种费税;不含电梯卫视系统和电梯年审时行政收费。 (2)工程名称: 2、商品规格:
3、交货地点: 甲方工地现场。
4、交货期:电梯合同签定之后,乙方根据甲方建筑图,壹星期内制作电梯施工图交给甲方。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前60天书面通知为准。
5、付款方式:所有由甲方按照本合同条款支付给乙方的付款均以人民币计。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定金;
(2)、提货前凭提货通知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3)、安装完毕并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电梯合同总价的%,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立即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4)、余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支付清; 6、安装:
1、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1)、当电梯设备到货,甲方土建工程具备安装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在安装开工前10天商定一个工程进度计划,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但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1个月。
(2)、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 日开始施工安装并于 日安装调试正常,并负责保证验收合格,领取准运证,投入正常使用,共计 天,具体安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乙方正式开始施工时间及中途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以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为准,即:安装验收时间为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时间顺延。
2、安装包括安装设备所需的工作和交付设备前通常进行的测试和调试。安装、测试及调试应当按照乙方的安装测试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安装单位为沃克斯电梯的安装单位或沃克斯电梯公司的直属分公司。如其它公司安装则乙方违约,甲方将不支付安装费用,并从支付款中扣除。
3、甲方责任及承担的费用:
(1)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若有差错应及时修改。
(2)提供电梯施工期间的水、电消耗,其费用由乙方向土建承包商支付。
安装施工、照明、调试、运行的电源及水电费(安装用电源点应离井道不超过20m,调试用电源点应离控制柜不超过5m)。
(3)能满足一般防水的临时设备材料库房和相应的卸货堆场地。协助乙方维护现场设备保护,负责土建结构误差的整改和设备与土建结合部收口及土建填充工作。
(4)负责免费提供塔吊(如塔吊没拆除可以提供,塔吊只负责自身起吊重量的货物,设备吊至适当位置)及电梯安装时搭井道脚手架用的钢管、扣件。乙方自行搭设,负责电梯安装单位与其他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协调工作。
(5)提供器材,在乙方配合协助下安装闭路监控摄像系统及其它系统。提供接地线拉至机房配电箱。 4、乙方责任及承担的项目:
(1)电梯设备到货后,在预计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工地检验每个井道的土建安装条件,并依据合同规定的提供咨询服务。 (2)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并负责电梯设备材料的保管。 (3)按照国家及地方安装规范和标准完成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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