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类高危儿管理时,如果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者,预约一个月后复诊,复诊正常者,再随访一个月,如果仍然正常,转入正常高危儿管理程序(同儿童系统管理程序)。如果一月后筛查仍有异常者,转至市妇幼保健所“高危儿门诊”。 1、运动发育落后;
2、早期脑损伤简易筛查技术的基本方法中任何一条异常者(1—18); 3、对于出现“其他提示项目”阳性者。 (三)转诊对象
1、围产期有四(二)所提及高危因素者; 2、有明显运动发育落后;
3、脑损伤简易筛查技术的基本方法中筛查出的任何一项异常者;
以上转诊条件中“1”是转诊的基本条件,具备2或3条件者,先由基层保健机构给予早期干预,1个月后复诊, 如仍有异常者即予以转诊。 五、早期干预的方法
1、鲍秀兰教授的《0-3岁潜能开发和早期教育大纲》; 2、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主编的“婴儿科学健身法” 六、早期干预的方式
1、咨询、指导;2、抚触、按摩(专业人员);3、亲子活动(专业亲子活动);4、鲍氏:0-3岁早期教育大纲、籍孝诚:“婴儿科学健身法”;5、家庭训练辅导小组;6、电话咨询;7、个性化训练;8、家长学校;9、0-6岁神经心理发育测评;10、
52项神经运动检查;11、CDCC测评;12、简易筛查;13、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检查;14、转诊。 七、指导家长家庭按照“高危儿家庭监测10条”对高危儿进行监测,如有仍和一项异常者,及时就诊。 高危儿家庭监测10条:
1、护理婴儿时手脚经常打挺、用力屈伸或伸直,好像“很有力”; 2、满月后头老往后仰,扶坐时竖不起头; 3、3个月不能抬头;
4、4个月紧握拳,拇指贴紧手掌; 5、5个月俯卧位时前臂不能支撑身体; 6、6个月扶立时尖足,足跟不能落地; 7、7个月不会发ba、ma音; 8、8个月不能独坐; 9、头和手频繁抖动;
10、整日哭闹或过分安静,喂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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