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渠道不畅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原因 (一)直接融资渠道尚未完全建立
目前我国还暂未成立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二板市场,资本市场的多元化层次尚未形成,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尚未发挥,风险投资发展滞后,非正规融资缺乏法律支持,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得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股票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比例较低,还处于起步阶段。 (二)间接融资渠道狭窄
相对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方式更加丰富。实际上,受我国票据市场与商业信用不够发达的制约,只有极少数企业能够用票据贴现实现融资,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依靠银行贷款实现融资,其中又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由于受我国金融机构风险评估制度和银行利润影响,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锁定在“大集团、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门槛相对较高。加之中小企业资信等级不高、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其融资难度也因此大大提高。 (三)内源融资能力不足
从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实践来看,内源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初创期发挥了巨大作用,它可以有效解决企业当时无法通过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缓解资金不足的问题。毕竟,初创期的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产品线不够成熟,市场风险较大。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成长,它对内部股东融资的依赖性会持续提升,而股东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也将逐渐暴露。
二、互联网金融开辟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
阿里金融、P2P、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方式,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拓展了新的路径。
(一)多渠道聚合资本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足资金
从实践来看,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盈利能力强,具有很好的资金渠道整合能力,可以整合商业银行、证券机构、风险投资商,以及其它民间资本等多渠道资本,拥有相对丰富的资金来源。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掌控着大量的短期资金,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技术支撑中小企业实现快捷融资
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弱化了传统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减少了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源浪费,也降低了融资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减轻了企业的融资负担,实现了中小企业的快速融资。
(三)平台融资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提供者可以通过贷款者的消费、收入等历史信息或通过第三方获取借款者的信用信息,大大降低借款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进而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 三、从制度建设入手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互联网金融属新兴事物,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建议我国从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入手,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挖掘互联网金融的融资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全力支持中小企业良性发展。 (一)夯实互联网金融融资制度基础
在明确互联网金融是现有金融体系有益补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企业专有的直接融资法律、法规体系,打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通
道,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一要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的经营模式,明确规定投资者、融资者、银行以及第三方融资平台等相关主体的权、责、利,严格监督和惩罚制度。二要完善处理互联网金融融资过程中法律纠纷事件的法律依据、制度规范建设。三要加强对互联网融资业务的科学引导和专业规范。应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许可性、吸纳资金的合法性、贷款利率浮动权限等关键问题。四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地位,加快互联网金融电子档案保管、信息披露义务的制度化建设,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实施细则。 (二)强化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规范引导
加强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政策引导和行业监管。一要明确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建立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促进融资平台合法合规运营。二要鼓励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扩大金融服务的空间,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推动开办商业保理、金融租赁等服务,由产业链融资转向商业圈融资、向企业群融资、向制造业领域众多的中小企业融资。三要探索互联网金融机构、银行、贷款中小企业合作的新模式,叠加互联网金融机构和贷款中小企业的信用额度,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 (三)规范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一要统一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评价标准。统一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特别是用好人才、技术等“软信息”。二要制定规范的企业贷款信用额度。根据企业网络交易信用级别,划分企业贷款的信用
额度。三要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资源统筹共享,促进实现企业信用记录的横向共享。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融资风险监控制度建设
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操作风险。一要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络和操作系统的安全控制、应用及信息加密、用户身份验证等管理制度。实时分析可能的互联网金融风险触点,及时疏导、消除风险。二要加强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管理。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强与金融行业监管机构的技术合作,探索开展组建行业技术联盟,有效控制投资链条风险传导渠道,切实降低互联网金融融资服务的技术风险。三要逐步建立互联网金融呆坏账准备金制度。严格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准备金制度,尽量降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
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关于民间资本要激活“造血输血功能”的论述,除去建议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积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之外,还特别提到了要积极并且规范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
P2P网贷平台在2013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相比于较为严密的银行信贷体系,P2P平台的劣势在于:一,资金风险,即便是在处于发展前沿的英国和美国,平台资金都不受法律保护,损失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二,坏账风险,P2P平台面向的是信用评分较低的低端客户,规则一旦失衡,出于市场竞争考虑尽量降低信用门槛,引发新的“次贷危机”。 那么,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全国政协委员、大通投资集团董事长李占通认为,必须在信贷技术上有所创新和突破,通过虚拟世界的行为信息、身份与实体世界的行为信息和交易信息结合起来,通过大数据、评分卡、决策引擎,使得海量用户的交易信息与行为信息能够加以发掘,所以信贷技术的创新在互联网金融中极为重要。 微评:互联网金融普惠小微企业 看上去很美做起来很难
互联网金融最近很火,各种宝显著的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众筹、P2P等网络融资异军突起,以蚂蚁军团的战法蚕食着银行间接融资的市场。一时间,互联网金融成了万能药,好像传统银行业所有的痛点都能根治。真的可以吗?我们来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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