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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苟活者”
作者:马颖博
来源:《作文与考试·高中版》2020年第04期
苟者,蝇营狗苟;活着,隐忍偷生。顾名思义,“苟活者”就是在社会夹缝中苟且偷生,活一天算一天的一群人,一群向来为社会所不齿的人。孔子说得好:“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儒家的主张,经社会千年濡养,把苟活者和仁人志士划分得泾渭分明、高下立判,前者世人唾弃,后者万人敬仰,同时也为夹在前者与后者中间的世人给出了评价他人的标尺和永远轻松的良心——自以为与历史黑暗完全无关的理直气壮。 但是借用先生的一句名言:我还有要说的话。
猛士自不用说,如《箜篌引》中面对“公无渡河”的劝阻仍急急奔走的白发老人,如“三一八”惨案中以刘和珍君为代表的四十多位青年,我们之所以认定他们是猛士,想必为的是他们身上所迸发出来的巨大的、向死而生的勇气。“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是舍身取义,是美德,是仁的最高境界。关于这一点我并不否认。苦难之中有信仰已是不易,为信仰殉道则更是艰难。人,总要相信点什么。
“苟活者”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群体,从有《史记》载的春秋战国到今天数千年,有据可查的死难者相较于全体而言已是微乎其微,更别提其中无数想苟活而不得者,由此来看其为数者不在少。然而,提起苦难时,出声的是受难者,甚至也有少数良心发现的施虐者,而大多数总是沉默。沉默的人,有以为不必出声的小市民,有不知如何出声的“引车卖浆者流”,有欲出声而不得隐忍着的有识之士,自然也有奴颜卑膝的包衣奴才。 我还想说几句的,就是第三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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