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称 《ERP系统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制度版本 制度层级 会签部门 批 准 解释权归属 无 财务部 B 02级 制度编号 CW-02-2011-004 业务类别 起草部门 审核部门 适用范围 修订/废止说明 签发日期 2011年1月1日 财务管理类 财务部 财务部 财务部、生产管理部 执行日期 2011年1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RP系统的成本管理,确保产品成本真实、完整、准确,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统一的目标,通过ERP系统向管理者提供及时、完整、有效的成本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ERP系统的成本核算,公司下属单位的ERP成本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分则 第三条 ERP系统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一)以任务为核算单位,实行逐步结转 ERP系统的成本核算为一级成本核算,在制任务按责任部门管理,以“任务”为核算对象进行实际成本的归集与分配,不同阶段的生产成本实行逐步结转。为满足产品、零部件及项目的成本核算要求,ERP系统要求生产部门按零件、部件、产品及其他特殊项目分别下达“生产任务”,任务完工需办理入库手续。 (二)确保计划数量能够在“同一核算期”内完工 为保证完工产品及零件实际成本分配准确,零部件、产品任务下达时,要确保计划数量能够在“同一核算期”内完工,否则应将计划数量调整到“同一核算期”能够完成的数量。对系统已经下达的生产任务,计划数量不能在“同一核算期”完工时,可能的情况下实行人工干预,确保在“同一核算期”内完工。 (三)对下达的任务实行闭环管理 下达任务的计划员需负责回收、确认完工任务,对产品返修、整修、特殊订货、实验、试制等非常规的生产任务,生产计划员需征求财务成本核算员意见或成本核算员参与下达审核,确保成本归集准确和完整。 (四)按责任部门计算工作中心的小时费用 ERP系统要求财务部每月按责任部门维护本月实际发生的动力、职工薪酬和制造费用(分公司部室费用可采用适当的办法在责任部门或完工产品之间分配)。 (五)具有完整的出入库手续 所有的零件、部件、产品及其他特殊项目必须在相应的库房办理入出库手续,以便ERP系统确认并计算完工的零件、部件、产品及其他特殊项目的实际成本。 (六)ERP系统生成并打印所有物料的入出库单据 各库房依据ERP系统入出库单据据实办理收发物料手续,根据实际收发数量及时维护入出库信息。 (七)所有物料价格必须经过价格组的审核方可录入 所有毛坯件价格、商品化的零部件价格、带料外协件价格、单工序外协费价格和物流中心所属各库、工具库等的物料价格必须经过价格组审核批准方可录入。各种采购物资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当实际结算价高于或低于ERP系统最高限价时,经办人员需按照分公司《价格管理制度》申报审批。 (八)ERP系统中【成本管理】的管理权限归财务部,财务部是提供成本数据的唯一部门,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对外提供公司的成本管理数据。凡要求申请【成本管理】模块有关权限的部门,必须经财务部审批授权,财务部负责成本资料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 ERP系统成本核算的具体规定 (一)生产管理部根据公司年度生产大纲按零件、部套件、产品等下达ERP生产任务,保证ERP任务从下达到确认完工过程的完整性,实行闭环管理。为避免造成在制品资金占用增加、完工产品成本归集不准确,ERP系统下达任务后,必须确认完工,生产管理部将不用的、无效的、处在下达任务状态的任务及时回收或确认完工。 (二)生产管理部设置ERP任务的项目存放定义库房位置必须具有唯一性,同时符合公司生产资金管理的规定 所有零件默认库房定义为【零件库】,所有部件默认库房定义为【部件库】,所有完工产品默认库房定义为【成品库】,所有供应采购机电配套件默认库房定义为【机电配套库】,除机电配套件以外的所有采购物资默认库房定义为【辅料库】,所有外协采购毛坯(即带M号)默认库房定义为【毛坯库】,全部钢材采购原材料默认库房定义为【钢材库】,全部外购工具、工装默认库房定义为【工具工装库】,全部自制工具、工装默认库房定义为【外购工装库】,主分工为单张纸厂内的外协中转零件默认库房定义为【中转库】。为保证ERP系统做到资金平衡,除上述库房外不得有游离于系统之外的零件或物资。 (三)为保证带料外协任务的领料数量与完工交库数量一致、带料外协任务的在制信息与实际在制数量准确无误,当生产管理部修改ERP系统带料外协任务领料数量时,必须将下达时的计划数量一并修改,使任务下达的计划数量与领料数量保持一致;当超额完工时,则修改任务下达数量,使下达数量与完工数量保持一致。车间领料时,库管员需根据实际领用数量维护领料信息,不得白条抵账,超限额领料时必须有物流中心主管签字。 (四)下达给工具车间自制工具、工装的生产任务,由工具车间制定材料定额、工艺路线及工时定额等,经技术中心确认。生产管理部(生产初期可授权给工具车间)负责维护领料信息,工具车间负责维护工艺路线。零件加工工序中含有外协加工工序的,按工序外协管理规定办理挂账手续,由采购外协员负责外协费用的结算。 (五)有关废品损失的管理 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于料废或加工责任造成零件报废等,ERP系统需计算废品损失。生产、外协和车间等相关部门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料废单据和废品工票录入ERP系统,保证废品损失计算的准确性,同时确保该项任务已“确认完工”(即完工交库数量+废品数量=任务下达数量)。当任务处于在制状态时,ERP系统无法及时结转当期完工的零件成本。 (六)一定时期内,外协分工需保持相对稳定 当ERP系统维护员修改责任部门、新责任部门价格尚未审批时,ERP系统会将原外协单价直接赋值为零,造成ERP系统生成任务时无法结算价格。因此当修改ERP系统项目信息时,生产管理部需确认此项目代码在以后的任务中责任部门不变,不能对责任部门进行修改。如果以后ERP系统生成的任务还是修改前的责任部门,先不要修改责任部门的分工,以免影响外协费用的结算。 (七)任务自制件工序临时调整的程序处理 在加工工序分工中,厂内加工工序与外协加工工序的调整分两种情况: 1、厂内加工工序转外协加工工序 生产管理部需调整任务工序页面,将该零件的工作中心号码由机工车间的工作中心号码改为外协部门的工作中心号码,将该零件由非外协标识改为外协标识,通过财务部将该外协工序的外协单价由0改为含本序的累计外协结算价款,同时修改该任务的原结算价款。更新后要求采购外协核算员录入外协工票,以便结算外协单位费用时予以挂账 2、外协加工工序转厂内加工工序 操作同上 (八)由于生产任务的下达是以分公司年度生产大纲主计划为依据,ERP系统产生的零件生产任务和部套装配任务并不是最终产品任务,因此,各个责任部门按计划完工的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零件库、部件库)手续,同时对ERP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九)生产管理部通过ERP系统下达产成品(整机)生产任务时,需单独赋予任务号,计划数量与同一核算期完工数量相一致,以便该项产品实际成本的归集与核算,确保实际成本核算的真实、完整性。 (十)装配车间需按ERP系统下达的“装配任务号”和任务领料信息(含包箱所需物料)进行限额领料,并对ERP系统出入库的单据进行及时录入与维护,防止发生成本费用的丢漏现象。当任务号实际领料数量或种类与任务领料信息不符时,需按分公司相关要求填写反馈信息单(一号一单),直接反馈给ERP工作小组,由ERP工作小组协调整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十一)用户有特殊需求的销售合同,生产管理部计划员需会同财务部成本核算员审核后单独下达生产令号,以便正确核算产品成本。销售合同中注明赠予(无偿提供)客户的零件、部件或辅机等,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依据销售合同维护领料信息,装配车间负责依据ERP系统打印领料单并办理出库手续,以便将该部分成本归集到此客户定单任务号中。 (十二)车间、部室所需各库房物料由财务部负责下达(虚拟)任务号,任务号前冠以“FY”标识,每个部门每月一个任务号,由财务部每月确认完工后结转到各部门制造费用,纳入部门费用考核。车间或部室于每月26日前制定下个月各库房物料(含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需求计划(预算),财务部负责依据各部门的领料计划维护各部门费用任务的领料信息,车间、部室实际领料时打印领料单并到库房领料,库房据实维护领料数量。 (十三)生产部每月按分公司规定的结算期(平时每月20日左右,6月、12月份截止到26日左右,具体每月结账时间见ERP工作组下发的《ERP系统月度结账通知》)结转完工产品和零部件的生产任务并在ERP系统中“确认完工”,负责结转完工任务的人员必须熟知该任务的实际生产组织情况,整机完工产品需熟知其具体配置情况,同时还需确认该任务领料是否齐全、工时等是否录入。手续不齐全的不得确认该任务完工。 (十四)各车间、库房及采购外协部门对各种单据的维护需做到日事日毕,在每月结账前不得存在库房入出库、车间工票、外协工票有问题无法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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