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尚格美容美发新潮流店合作协议
甲方:陈内平13789131863 乙方:吴乙平15307396111 丙方:赵林峰
何参定13058810576
甲,乙,丙三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的原则,特订立此协议,三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此协议: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三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146万 )元,共同经营邵东县
金龙大道889号《上尚格新潮流美容美发店 》原新潮流美容美发店 ),甲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总股份的(100 )股的( )股,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总股份的(100 )股的( )股,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总股份的(100 )股的( )。 二、自乙方、丙方出资交纳给甲方起( )年( )月( )日起,
乙方、丙方、甲方三方成为合作股东。(合同期以该店房东签约的租凭合同为准,租房合约续签,则本合约自动续签。)
三、三方合作期间,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 第二条:合股、退股及股份的转让 一、合股
1、三方合股,必须是自愿的. 二、股份转让
1、三方(任一方)若有意转让股权时,应在三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股东会(三人组成)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转让.
2、股份受让者必须符合入股资格,若从事其它行业,必须征得另外两方的书面认可. 3、没有经三方同意的股份转让,为无效行为,一经发现,经股东会同意,可按自动放弃股份来处理,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三、股份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三方可享受优先转让权。
四、本店价值估算方式:1、新开店按实际投资计算( )万(包含第一年
房租( )万及开办新店所有的费用及(日常经营流动备用金( )万元整。2、老店价值估算:按入股当月起前12个月的月平均现金结余(有装修的月份除外)乘于( )个月作为该店的总价值,退股时也保持同样的计算方式。
第三条:流动资金的分担
一、店设立维持日常经营备用金,股东按持股比例交纳给甲方,备用金确认总金
额为( )元,
二、 若遇有交纳房租、装修、大型活动需购置物品或根据经营需要增添设施等
时,应交股东会讨论,确认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担流动资金,交纳到甲方. 三、上述全部流动资金按会计规则从日常经营中提留后返还给各股东。 第四条:经营授权,股东权利及义务 一,三方特别情况下同意授权第四方经营管理,第四方经营管理人选由各合伙人
共同决定, 一、股东权利
1 三方(股东会)对授权方(包含甲方)经营有监督、定期检查、建议权、决策权。
2 对所持股份利益的分配权
3 本店之全部卡金按股份比例分配,卡金分配方式:当月卡金按40%进行分配,60%做为店备用金,,所有股东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在退股时按比例回收全部卡金。(注:本店成立之初:卡金为 ,股东转让股份时应承担店的负债卡金,已分配之卡金按比例收回。)
4 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核单,丙方监管,每月三方核单签字后分红。 5 以上合约若有修正,按三方同意后更正之. 二、股东职责,义务
1、 甲方担任本店法定代表人,负责运营,财物管理,月管理费为:30万内为总现金业绩1%,30万以上超出部分为3%,40万以上超出部分为10%。
2、甲方成立管理处后,在各连锁店(含本店)盈利(有分红含卡金分红)情况下,甲方收取各连锁店(含本店)总现金业绩5%做为行政管理费(包含30万内为总现金业绩1%,30万以上超出部分为3%,40万以上超出部分为10%)。
3、甲方财物支出权限为_______元,超过须通过股东商议方可执行。每月底由甲方主持股东会议总结,并通过执行下月营运方案。
4、乙方负责帐目管理,核单,做帐,并配合甲方管理和品牌发展(含连锁发展)
5、丙方负责现金核对,和社会外围关系并配合甲方管理和品牌发展(含连锁发展。
第五条:禁止行为
一、三方不得从事有损店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 红利分配
1、每月18号为红利分配日,同时召开股东会。
2、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管理处行政管理费)
(房租)是为当月的利润。
注: 本店支付上尚格美容美发企业管理咨询管理处的行政管理费为当月总现金的5%(盈利情况下)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金及流动资金,若因资金不到位,经股东会
同意,不得享受当月的分红权。
二、三方违反本协议或《股份制管理实施办法协议书》,给本店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他股东进行赔偿或减少其持股比例做赔偿。 第八条 其它
一、本协议合作协议,甲、乙、丙三方必须符合劳动法法律法规,不得经营
违法项目。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比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或经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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