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成因与阶段
城乡经济关系》研究组
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描述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二部分分析产生问题的基本成因及其阶段特征,第三部分对全文的主要观点及其关联进行概括和总结。
一、主要问题
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说到底要由农民收入的状况来做出判断,而农村经济的内、外部关系是否协调,也要由各种比较收益的动态来做出判断。本节的目的就是要对这两个方面的状况作出分析。
1、农民收入的变化
这里首先考察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动态。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可得到下面的表1。
表1: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化
年份 农民人均纯 收入指数 农民人均纯收入 年均增长率(%) 1978 100.0 1980 138.1 1984 251.0 1985 161.2 1990 300.7 1993 338.6 1994 355.5 1998 456.8 16.58 4.37 注:均按可比价格计算的。
由表1可见,在1978年至1984年的6年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年均增速高达16.58%;而在以后的14年间,其陡降为4.37%,这仅为前者的26.4%。表中1984年数字251是推算数,它是这样得到的:1984年和1985年的农民人
均纯收入分别为355元和397.6元(皆为当年价格),后者比前者增加了12%,以1985年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7.6对其消涨,可得到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4%,再以261.2÷1.04=251。
下面我们再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于第一产业的收入,这里的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四业。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还包括非生产性纯收入,但由于其所占比重很低(历年大致在7%左右),且难于分解,故而我们仅考察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的构成状况。根据1995年和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可得到表2。
表2:各种收入的变化状况
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指数 第一产业 1978 93 85 8 1980 121.9 108.0 13.9 1984 232.2 199.7 32.5 1985 241.6 196.0 45.6 1990 288.0 223.8 64.2 1993 320.7 216.6 104.1 1994 333.3 227.4 105.9 1988 430.9 261.4 169.5 第二、三产业 注:其中第一产业是指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中来自于第一产业的收入指数,农业、第二、三产业的含意类同;均以可比价格计算。
表2中的数据是这样得到的:以上述年鉴中历年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第一产业收入和第二、三产业收入的所占比重(以现价计算),分别去乘以表1中相应年份的收入指数,便可得到表2中的各项值。其中1984年的数值是推算数,推算方式如下:先设1984年非生产性纯收入所占的比重同1985年(即7.5%),再设1984年第一产业收入所占的比重比1985年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这是因为1984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为32%,比1985年高出约4个百分点),即其为86%;这样便可得到1984年的各项值。
由表2可见,在1978年至1984年的前6年间,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的年均增速为16.47%(可比价,下同),其总增长额为139.2。其中,第一产业收入的年均增速为15.3%,其增加额为114.7,占总增长额的比重为82.4%;第二、三产业收入的年均增速为26.3%,其增长额为24.5,占总增长额的比重为17.6%。
在1985年至1998年的后14年间,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的年均增速为
4.52%(可比价,下同),其总增长额为198.7。其中,第一产业收入的年均增速为1.9%,其增长额为61.7,占总增长额的比重为31.1%;第二、三产业收入的年均增速为12.5%,其增长额为137,占总增长额的比重为68.9%。 由上述对比不难看出,与前6年相比,在后14年中,农民人均生产性纯收入年均增速的大幅度下降,主要是由第一产业收入的年均增速下降得过快所致,即其由前6年的15.3%降为后14年的1.9%;后一水平仅相当于前一水平的12.4%。
这样,我们就得到了本文的第一个基本结论:在近十几年里,农民人均纯收入(可比价)缓慢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来自于第一产业(特别是农业)的收入增速出现大幅度地下降;从数量上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的大幅度下降有70%左右归因于第一产业收入增速的下降。另外,不容忽视的是,农民收入中来自于非农产业(即第二、三产业)的收入增速也比前一阶段有明显下降。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上述第一产业(或农业)收入增速的大幅度下降,并不是由于农业综合供给能力出了问题而造成的;这由近年各种农产品的卖难可做出说明。
做为一个简单的对比,我们可以看看同期内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增长动态:在1978年至1985年,其收入年均增长率为7.1%(可比价,下同),在1986年至1998年,其为5.7%(参见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也就是说,在1984年之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重新拉开差距,并不是由于在后14年里城市居民收入增长过快所致,而是因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过慢所致。由此给人的一种感觉是,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在1984年之后,好像突然枯竭了。
2、农村产业比较收益的变化
为了计算农村产业比较收益的变化,我们给出以下两个公式:
α=α1+p÷(i+t×0.25) ⑴ β=β1+(t×0.75) ⑵
其中:α为农村第一产业纯收入、α1为农村人均第一产业纯收入、p为乡村总人口数、i为第一产业劳力数、t为农村第二、三产业(即农村工、建、交运、商饮四业)劳动力人数,β为农村第二、三产业劳均纯收入、β1为农村人均第二、三产业纯收入。在公式⑴中,t×0.25的含意是:假设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每年有三个月的时间从事农业劳动,例如其在农忙时、节假日和上班前、下班后的时间干农活;在公式⑵中,t×0.5的含意类同。
根据公式⑴、⑵和1995年和1997年《中国统计年鉴》中的相应数据,我们可得到下面的表3。这里需要说明的有以下一点:在1978年和1980年的统计中,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数只包括乡村两级,我们假设其占当年全部农村第二、三产业劳力数的比重分别为80%和70%,便可得到相应的估计数,即1978年和1980年农村全部第二、三产业的劳力数分别为2773万人和3634万人;然后再运用上述公式和统计中的有关数据,便可得到这两年有关数值(见表3的第1、2列)。表3皆以当年价格计算。
表3:劳均农业收入与非农收入的比较
α(元) β(元) β/α γ γ γ 1/γ 1978 309.20 402.70 1.30 80 1.63 1.47 0.68 1980 396.40 563.40 1.42 75.60 1.88 1.65 0.61 1984 710.50 1985 734.70 1990 11840 1991 1184.40 1925.50 1.63 63.10 2.57 2.10 0.48 1992 1234.40 2214.00 1.79 61.50 2.92 2.36 0.42 1993 1357.80 2668.00 1.96 60.10 3.27 2.62 0.382 1994 1839.10 3530.50 1.92 58.20 3.30 2.61 0.383 1996 2847.50 5430.70 1.91 57.80 3.30 2.61 0.380 1005.10 1110.90 1820.30 1.410 74.10 1.910 1.66 0.60 1.51 69.30 2.18 1.85 0.54 1.54 64.70 2.38 1.96 0.51 由于β/α仅反映了农村第二、三产业劳均收入与第一产业劳均收入之比,而农业只是第一产业(农、林、牧、渔四业的总和)的一部分;为了了解农业和其他产业比较收益的情况,我们在表3中给出了历年农业总产值占农林牧渔四业总产值的比例(即γ)。在表3中,γ=β÷(α×γ);这个公式的含意如下:α×γ=农村劳均农业收入,这意味着所有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全部都在农业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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