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充分利用现有物流资源,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强化物流业发展与城市规划、产业结构、节能降耗、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衔接,合理布局区域性物流基地和配送节点,形成层次清晰、相互衔接、运作高效的现代物流网络,促进本市现代物流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城市居民生活的需求相适应。
重点物流园区及基地布局图
六、“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要着力抓好三个关键环节:搭好平台,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物流市场建设;培育主体,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建好网络,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和产业层次。 (一)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以港口、机场设施为核心,公路、铁路和内河航运为依托,高效、便捷的多式联运物流网络。一是推进洋山深水港区二期及后续工程、浦东机场扩建工程、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浦东铁路二期、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长江隧桥工程、内河航道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铁、河、海、空相衔接的多式联运发展。二是进一步扩展和强化港口、航空运输网络,开辟新的航线,完善国际与国内、干线与支线之间的衔接,不断提高国际中转物流能力和水平。三是根据长三角地区港口建设规划,同步设计和建设多式联运系统,重点推进水水中转、水铁中转。四是完善相关物流节点的配套功能,有效发挥本市机场、港口、铁路以及高速公路网等交通设施的辐射作用。 (二)提升重点物流园区功能 以推进保税物流发展为依托,提升重点物流园区的相关功能,带动非保税物流的全面发展,形成对各种物流资源强大的吸引力。一是加快深水港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不断拓展保税港区功能优势;进一步发挥外高桥物流园区功能,扩大“区港联动”政策效应;建设浦东空港物流园区,重点发展便捷高效的空港保税物流;推进西北综合物流园区陆上货运交易中心和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市内外陆路物流集散功能。二是加快专业化物流基地建设,适应上海和长三角制造业升级而产生的统一采购、相关配套和集中配送等物流需求,为先进制造业提供更为优质、便利的物流服务。 (三)培育物流市场主体
推动物流企业运用现代物流理念,整合运输、仓储、配送、货代、批发、零售以及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资源,促进相关行业物流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加快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一是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增长的物流需求,积极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特别是总部型物流企业落户上海。二是支持物流企业开展业务流程、服务模式、应用技术集成创新,进一步扩大物流市场规模、提升物流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海外营销渠道。三是形成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物流骨干企业,努力使上海成为中外物流企业的总部集聚地和系统集成营运中心。 (四)提高物流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加强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基础应用,推进各类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深化上海电子口岸建设,规范物流各环节公共信息交换标准,建立以公共信息交换系统为核心,具有供应链管理、业务协同和专业化服务等功能的现代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类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推动与国内外物流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物流发展提供服务。二是不断提高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水平,促进先进物流信息系统和装备设施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运用仓储管理系统(WMS)、运输管理系统(TMS)、电子订货系统(EOS)等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自动立体化仓库(ASW)、自动导向车(AGV)、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装备技术,进一步提高物流的速度和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三是积极组织相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中
介组织进行产学研合作,参与物流前沿技术研制和开发,使上海成为物流信息技术的研发高地。
(五)加大物流标准化工作力度
以物流信息标准、服务标准和管理标准为切入点,参照国际通行标准,集中精力研究制定一批对上海物流产业发展和服务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的物流标准。一是积极参与相关物流国家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推广,争取先试先行。二是在本市重点物流园区和骨干物流企业启动一批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重点推动口岸物流、制造业物流、城市配送物流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上海物流标准化的水平。三是建设物流标准信息库,推进物流标准咨询、实施及认证等配套服务工作,适应物流企业的标准化服务需求。
(六)完善保税物流体系建设 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完善保税物流体系,提升上海城市口岸功能,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的建设。一是在加快重点物流园区保税物流发展的同时,结合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整合,拓展松江等出口加工区的保税物流功能,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从最终产品组装向上游设计研发和下游销售配送等服务领域延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保税物流功能。二是推进本市产业基地和市级工业园区内的保税物流中心和海关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的建设,逐步形成与上海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保税物流体系,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国际物流发展需要。 (七)加快长三角物流联动发展
发挥长三角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协调建立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联动机制,促进长三角物流联动发展。一是加强物流规划的协调和配合,整合长三角区域内物流资源,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合理布局物流设施,努力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二是不断推进长三角港口间及相关领域的物流标准化建设,并争取若干条件成熟的行业标准在长三角地区先行先试。三是以上海电子口岸为依托,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向物流商务服务延伸,推进以“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为主要内容的区域通关模式改革,实现长三角口岸通关便利化。 (八)营造物流市场环境
按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规章,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努力营造促进本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一是制定并实施城市道路货运营运管理和仓储设施等规范,促进运输、仓储向集约化方向发展,以节约使用土地和有效利用资源。二是注重涉及民生的物流发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逐步实现全市零星化学品专业集中配送,加大医药物流集中配送力度,降低药品流通费用,同时大力推进冷链物流发展,确保居民食品消费的卫生安全。三是充分发挥上海航运交易所、陆上货运交易中心的作用,强化其交易、资信评估和信息服务功能,提升上海在全国物流网络节点的地位。四是建立全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制度,强化人才培养、诚信建设、法律咨询等社会服务配套,加强物流行业信息交流工作,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
七、“十一五”上海现代物流业发展配套政策措施
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大力推进保税港区建设,做好做强保税物流,推动金融、航运等相关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着力提供最方便、最快捷的物流服务,不断提高口岸竞争力;重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系统集成商和总部型物流企业,加大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上海现代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要在规划引导、协调服务、营造环境、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 (一)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合力,研究
相关政策措施,逐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推进本市现代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进行政审批和管理方式
按照国家改革货运代理行政性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行政管理方式,扩大货运代理企业参与面。规范物流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的后续监管和检查,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物流市场主体的活力。 (三)完善物流企业税收管理 合理确定物流企业营业税计征基数。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业务外包给运输、仓储等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国家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允许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范围内设立跨区域机构的物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培养
积极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国内外著名物流企业的交流和合作,加强物流专业学科建设,支持物流先进技术方面的产学研结合,建立校企结合的物流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培养、引进市场急需的物流专业人才。
(五)积极支持物流企业创新 积极支持物流业务流程创新,对物流领域提供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服务的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国有大中型制造企业进行业务外包,采购第三方的物流服务。对改造提升传统仓储、运输等物流系统的立体仓库、电子标签、物流信息平台等项目,给予融资等方面的重点支持。对为制造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仓储建设项目,可以减免民防工程建设费。 (六)搭建物流标准化研究平台 从提高资源集约化、增强工作有效性考虑,依托本市标准化综合研究机构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构建开放式的研发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国际国内的物流标准化专家库,聚集和培养现代物流业标准化人才,积极争取和承接中央有关部门下达的物流标准化工作任务,为物流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扩大开放物流市场
积极吸引国际著名物流企业入驻,参与本市物流设施建设和物流市场经营,充分利用国外先进的物流理念、管理和技术,大力发展物流服务外包。同时,鼓励和支持本市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投资建设境外物流设施,建立国际物流渠道。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为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八)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水平 加快上海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口岸查验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优化口岸通关作业流程,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竞争力。大力推进国际物流企业与上海电子口岸物流信息平台联网,建设口岸通关与物流信息“一站式”公共服务窗口,通过实行进出口数据跨部门交换、联网核查和企业网上办理进出口手续等方式,不断完善口岸通关便利化措施,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九)优化城市配送交通管理 规范货运市场管理,实施城市配送货运车辆的技术标准,通过大力发展城市配送物流,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交通流量的科学组织,适时适度调整货运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的限制政策,以适应快件运输、商业配送等新型业态的发展需要。支持节能型、集约化的公共物流配送企业优先发展,对列入城市配送物流重点企业的物流
配送车辆予以优先通行。
(十)发挥物流行业中介组织作用 积极培育和发展物流行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在政府、企业间的沟通桥梁作用。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组建上海市物流协会,体现服务企业的宗旨,强化信息沟通和中介协调功能,促进物流行业规范自律,推动物流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