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会诊制度
一、初级医生提出会诊要求时,上级医生及时到达。 二、新入科的医生在工作时,由年资较高的医生帮带,基本上是“放手不放眼”。
三、院会诊由经检的主治医师(含)以上的医师参加。 四、值班医生接到急诊呼叫后,应在20分钟内带着机器赶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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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科感染控制制度
一、 室内环境卫生要达到整齐、干净等要求,定期进行室内通风换气。
二、 各检查室每周至少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2-3次,消毒时间≥30分钟。
三、 传染病人相对固定诊断室,传染病人使用一次性床单,检查完后及时更换。
四、 普通病人每周定期更换床单1-2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五、 严格按照感染控制要求实行运用与生活废弃物分装,封闭运送,感染性垃圾装入黄色专用塑料袋内,进行专门处置并登记。
六、 引导介入诊断及治疗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2%戊二醛消毒浸泡60分钟后方能使用,使用的耦合剂应保持密闭,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七、 发现有医院感染危险因素或环境有严重病原污染时要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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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科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行仪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每次使用时查看仪器情况及使
用登记本,仪器使用登记本必须如实登记,如发现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二、非科室人员严禁开机操作,出现故障时要承担一切责任。 三、上机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转达其他非检查操作开关等,不
得随意拆开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四、所有设备未经科主任同意一律禁止外借,特殊情况,报医院
批准后,送还前后要检查仪器使用情况,登记清楚,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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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用人员要了解各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检查
项目后方可单独使用,未熟悉机器者不得擅自操作。 六、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配套说明书操作,使用前判明其运行状
态,使用完毕后切实切断电源,填写使用登记本,并清洁探头,放回原位后方可离开。
七、不准随意挪动机器,通电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
开,发现异常后,切断电源并报科主任和维修科室,严禁带故障超负荷运行。
八、仪器设备主机及附件探头,说明书等保管完备,不得丢失。 九、相关特殊检查的贵重设备的使用,要经科主任同意和安排,
无特殊原因或请示,禁止私自使用或进行非相关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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