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与控制
摘要: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了修订,与2003《计价规范》相比,新增了风险约定条款,笔者通过对规范相关条款的学习与实践,总结了风险分担与控制的原则与方法,以求达到防范风险、实现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清单计价 风险 分担 控制
风险是指人们对未来行为的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与人们利益相关的可能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多种偏离的综合。风险最本质的特征是不确定性。建设项目的实现过程,是一个存在着很大不确定性的过程。这些不确定性造成了在建设项目的实现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而风险始终是与损失相联系的。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损失的。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进行了修订,与2003《计价规范》相比,新增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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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中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幅度)。”的规定,从而避免了发包方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无限制地将风险转嫁给承包方。作为从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投资审计人员,在项目审核过程中,经常遇到因人工工资政策调整、材料涨价等引起的计价争议,必须依据新《计价规范》正确处理各种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才能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笔者在学习和使用2008《计价规范》的过程中,获得了如下肤浅的心得体会,希望与同行交流与探讨。
一、风险分担
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风险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连同招标文件一并发(或售)给投标人。其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项目信息的载体,以便投标人能对工程有全面充分的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全面、准确。2008《计价规范》规定:如果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则应调整合同价款。可见,招标人应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全承担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风险。
2、综合单价的风险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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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008《计价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可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是有限度地承担此项风险。
3、工程量的风险
2008《计价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工程量允许按实调整。可见,发包方应完全承担此项风险。
4、设计变更的风险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只要发生变更,就会影响到合同价款。2008《计价规范》规定: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整合同价款。可见,发包方应完全承担此项风险。
5、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都是有经验的承包商。对于承包方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方的管理费和利润,承包方可结合市场竞争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承包方应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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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
2008《计价规范》规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按下列规定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可见,发、承包方应分担此项风险。 二、风险控制
风险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如何防范风险、明确责任,减少索赔呢?建议从清单编制、合同签订两个方面把好关。
(一)、提高清单编制质量
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所以,工程量清单编制应保证质量,为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创造一个良好开端。首先要提高清单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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