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嫂合同范本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
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承担 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
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务费包括: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 3,双方签约时
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可用于抵扣 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服务期满剩余信用保证金应如数退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试用期满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于试用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调换家政服务员,调换 名同级别的服务员后均未能达到 甲方要求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试用期间服务费按日计算,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2)
甲方对家政服务员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 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
甲方与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家政服务员存在管理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聘请家政服务员的需求解除.②服务员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③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④服务员在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⑤服务 员存在刁难,虐待
甲方成员的行为.⑥合同期满. 2,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
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或虐待家政服务员,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 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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