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扬天乐湖生态旅游项目
二、建设期主要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包括噪声、废水、扬尘和固体弃物。 1、施工噪声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噪声,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作业机械和施工车辆,不同施工机械噪声水平相差很大。重型和中型载重车在加速状态下的噪声级范围分别可达88-93dB,影响到项目附近居民,为最大程度的减轻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应做到:
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臵屏障——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90)要求。
尽心安排,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尽量不在夜间施工,需要夜间施工的要申请施工证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加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对于必须使用的高噪声设备,必须在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如果因施工必要,必须连续施工(如连续灌浆),则需要先申报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施工废水
建筑施工期间的废水包括建筑废水和生活污水。建筑废水主要包括冲洗施工机械、工具、地面等产生的废水以及水泥砂浆、石灰浆废液。为最大程度的减轻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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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施工单位应做到:
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汗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较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排入。
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应集中沉淀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臵。 3、施工扬尘
房屋建设、场地平整、施工材料装卸和运输等施工过程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施工场地道路与砂石堆遇风亦会产生扬尘。为最大程度的减轻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将贯彻“清洁生产”的要求,做到: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限制车速。施工场地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的清洁程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时,将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速度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15km/h)情况下的1/3。
禁止现场搅拌水泥砂浆,采用商品混凝土。
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水泥、黄砂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4、建筑垃圾
在施工期间,其原拆除的建筑废物都将作为土方填塘或抬高地基,认真核算土石方量,避免多余弃土,且及时清运,以免影响周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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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在此生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集中定点收集,纳入生活垃圾清运系统,不得任意堆放和丢弃,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运营期主要污染因了及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生活污水拟经项目配套建设600吨/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确保该部分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入标准》(GB8978-1996)中的标准后排放,因此对当地水环境影响较小。
2、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及餐饮经营产生的废弃物等。根据环境统计经验,可以将能利用的废弃物集中处理,进行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易糜烂的垃圾,可将区域设臵多个收集点,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垃圾处理场处理,确保不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源主要为过往车辆或出入车辆的噪声和人群噪声,项目方在项目建设中应合理布局,限制进区车辆的型号、速度以及鸣号,重视区域绿化,确保营运期噪声不对周围居民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第三节 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项目位于江苏省仪征市,地处长江三角洲,为冲积平原区,地震基本烈度7度,不存在火山、海啸、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项目建设不会诱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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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特殊环境影响
本项目周边无历史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和自然景观等特殊环境。
第七章 经济影响分析
第一节 经济费用分析
一、投资估算依据
1、《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2004) 2、《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3、《建筑工程手册》、《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及概预算》 4、《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手册》
5、《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6、扬州市类似工程造价指标 二、投资估算
根据国家概算指标及仪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对本项目进行初步估算。
固定资产投资总估算表
序号 分部分项工程 单位 数量 单位造合价 价(元) (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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