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失业保险试题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4 2:49:53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保险。该公司实行竞争上岗制度,累积缴纳了3年9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后于2013年5月失业。王某因户口性质为农村户口,故单位在参保时,为其按农民合同制工人参保。请回答:

(1)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李某能够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多少?

(2)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王某能够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是多少?

答:(1)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累计缴费一年不足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作为生活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2、某国有企业有以下几名员工: A员工缴纳2个月失业保险费后失业;

B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25年后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6个月后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C员工缴纳3年失业保险费后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2个月后再次就业。

试根据国家在失业保险待遇方面的有关规定,阐述A、B、C三位员工失业保险待遇的核定思路。

答:(1)A员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A员工只缴纳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故不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停止B员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达到

退休年龄时,可以从享受失业保险直接过渡到养老保险,基本生活养老保险予以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停止C员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就业后将有生活来源,失业人员转为从业人员,已不属于失业保障的范围。

3、×××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科技企业,主要从事电脑软件和硬件的研发和销售业务。该公司有城镇职工50人,2013年该公司城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1200元。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 (1)该单位2013年1月份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 (2)该单位本身2013年1月份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 (3)该单位全体职工个人2013年1月份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

答:(1)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50×1200=60000(元)

(2)单位本身2013年1月份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 =60000×2%

=1200(元)

(3)单位全体职工个人2013年1月份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 =60000×1% =600(元)

4、陈某失业后,经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可享受1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除此外,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还按相关规定为陈某免费缴纳12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此人在领取完第8个月失业保险待遇后,又被新单位聘用并要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请回答: (1)陈某剩余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该如何处理?

(2)陈某入职后,医疗保险待遇可否继续由失业保险机构为其缴费?

如果能,该如何处理;如果不能改如何处理?

答:(1)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不能。重新就业后,需本人自行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关系转移手续。

5、赵某在某房地产销售公司工作,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该公司因企业经营不善,故裁员。赵某从2009年3月份入职至今,单位共计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4年10个月。单位为赵某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后,告知赵某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对其申报资料审核后,核定为其发放为期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告知可为期缴纳医疗保险费。请回答: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缴纳几个月的医疗保险费? (2)失业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1)12个月。

(2)失业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失业人员本人同意;

②失业人员个人医保账户无欠费及断档情况;

③失业人员个人医保账户参保形式不低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搜索更多关于: 失业保险试题 的文档
失业保险试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7vi4i34hh50wekt4q39l_3.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