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附件
25
附表:
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概算表
项目名称:高精度重型数控卧式加工中心的研制 起止时间:2010年5月- 2011年4月 承担单位(公章): 承担单位开户行帐号: 开户行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主管部门(公章):开发区综合局
26
单位:万元 概算金额 10 10 670 160 850 概算金额 390 122 98 39 48 30 38 20 7 35 23 850 270 160 430 其中:市财政拨款 20 其 中 2008年 10 10 300 2009年 备 注 年 资金来源概算 申请市财政拨款 区县财政匹配 主管部门配套 单位自筹 银行贷款 其 他 来源合计 资金支出概算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燃料动力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管理费 其他 支出合计 特别说明:主要设备:五面体数控加工中心,导轨磨床,数控落地铣镗床,立式车床,卧式铣镗床,数控落地镗铣床,数控龙门镗铣床、落地式沙轮机 27
《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概算表》填报说明
1、本表主要为项目资金概算管理设计。 2、“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申报书中的名称一致。
3、“起止时间”指项目自申请立项至结题验收的起止时间,必须按“хххх年хх月--хххх年хх月”的格式填列。
4、承担单位帐号必须准确,项目立项后受款单位与承担单位名必须一致(凡拨入地方财政专户必须说明)。
5、概算支出科目根据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概算列支。 注:项目承担单位除须填报资金概算表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某些概算支出科目补充说明。
2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