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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导师”指导下的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研究
作者:韩艳婷 谢素霞
来源:《文教资料》2016年第10期
摘 要: 作者运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研究方法,阐述了河南省实施“双导师制”教育实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双导师指导下的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对师范生的影响,并提出了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增设课程,指导技能训练等建议完善双导师体系,推动技能创新。 关键词: 双导师 师范生 教学技能 教师教育 技能训练
2012年,河南省教育厅为了改善教师培养体系,提升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带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类课程开始施行“双导师制”,重点培养教师的执教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反思能力,使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能够顺利衔接,引导教师逐步形成教育、教学一体的专业发展方式[1]。目前,传统的实习及微格教学是国内外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的两种主要方法,前者存在很多问题,实习内容形式单一,古板老套,很难达到教育教学一体化的目的;经调查发现,后者技能评价存在许多问题,如评价体系不科学[2]、评价标准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等,达不到科学的评价目的。从目前看,教育实习和微格教学在国内外师范生教学技能训练的研究中分量很重,欠缺对新方法的探索。师范类大学生为了在未来的教育事业进展顺利,必须有扎实的教学技能,而这离不开教师职业技能的培训。河南省实施的“双导师制”,利用“双导师”的共同指导,大学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共同训练师范生,突破了传统的教师教育模式,提升师范生的教学水平,创新了教学理念。 1.“双导师制”实施的逻辑前提
教师教育类课程“双导师制”不同于其他“双导师制”,是因为它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安排不同的授课导师[3],教育对象可分为高等院校在校师范专业大学生、进行实习的高年级师范生、中小学生,对应的授课教师分别为大学教师和来自基层的中小学教师、高校的指导教师,也有来自实习学校的辅导教师、本校的专任教师,还有高校教育类课程教师。只有高校老师与中小学老师合作共同开展教研教改[4],才能落实教育“双导师制”理论的实施。“双导师制”想要顺利开展则需要优秀的指导教师团队。教师的选择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从各大学学院和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学校及省级示范性高中协作共同体学校中,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学校推荐,并与教务处共同审核后颁发聘书的流程选聘教师。 2.河南省实施“双导师”的高师院校现状
运用问卷调查、访谈法,在信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三所河南省实施“双导师”的院校,针对师范生教育教学训练的相关问题,随机抽取三所高校师范类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以河南省实施“双导师制”的信阳师范学院(用A表示)、周口师范学院(用B表示)、洛阳师范学院(用C表示)三个院校的师范生为研究对象,通过“双导师”对师范生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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