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精品文档]淮安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豆丁共享]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16 12:04:18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推选产生。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理事长在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主持理事会【或股东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2、签署本社股东的入股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制定本社发展计划、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批准的各类方案,

5、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6、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7、研究和制定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理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决议、决定须经半数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

理事会会议可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 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十八条 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由 人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每届任期3

- 7 -

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本社社务、财务运行情况~并在股东代表大会上公布结果, 2、当理事会损害本社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3、列席理事会会议。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 本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本社设经理1人~经理可由理事长兼任~对理事会负责【经营项目少的可以不设】。

第五章 财务制度和收益分配

第二十条 本社按财政部《农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 本社财务预决算、重大开支项目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年终接受农经管理部门的审计~并向全体股东公布。

第十八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后~于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召开十五日前~臵备于办公地点~供股东【或股东代表】查阅并接受股东【或股东代表】的质询。

第十九条 本社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土地对外发包、租 - 8 -

赁和直接经营的收入。可分配收益~是指本社当年各项收入扣除各项费用后的纯收入。

第二十条 本社收益分配应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实行同股同利。实行保底分红【或只保底不分红、或全额分红,风险共担,一个合作社可选择一种形式】~保底金每股 元。根据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本社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按股分配保底金【全额分红,风险共担方式的取消此项】,?弥补上年亏损,

按 %提取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按 %? 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的培训和文化福利事业,?按股分红。

第二十一条 本社保底金和红利分配每年一次~每会计年度终了后 月内向股东兑现~股东凭《农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股权证》领取。

第二十二条 本社如有亏损~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第二十三条 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股东人数少于五人,

,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 9 -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推举 名股东【或股东代表】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股东、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股东【或股东代表】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五条 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 日内向股东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股东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股东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 附 则 - 10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县(区) 乡镇 农村土地股份 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 11 -

,经 年 月 日 届 次

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以下简称本社,财务行为~促进本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本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社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股东收入。

第三条 本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

第四条 本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本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本社的财产。

- 12 -

第二章 资产管理

第六条 本社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第七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贷等。

第八条 本社在指定银行开设帐户。

第九条 本社建立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余的情况~做到帐款相符。

第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十一条 本社固定资产需要处臵时~固定资产原值在1万元以下的由理事会决定~固定资产原值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二条 本社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三章 财务人员 - 13 -

第十三条 本社按照帐、钱、物分管原则~配臵专职会计人员~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由两人共同办理。

第十四条 本社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

[精品文档]淮安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豆丁共享].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7wat28fiwp0weks4q8jb3z01x0bw3600n4k_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