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扩大责任保险在公共场所和高危行业等领域的覆盖面。加快推进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积极开展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试点,探索中小企业贷款与保证保险、意外保险相结合的金融解决方案。研究探索巨灾风险保障机制,争取台风巨灾和农业巨灾保险等险种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基金。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投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七)争取开展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遵循“立足温州、率先试点,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秩序稳定、风险可控,服务三农、助推发展”的原则,争取率先在温州范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中开展利率市场化改革试点,有限度地放开银行机构存贷款利率,缩小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之间的利率双轨制差距。指导新型金融组织实施规范的市场化利率。各类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可以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规范的市场利率和新型金融组织灵活的市场化利率,引导民间借贷利率,影响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率,逐步迈出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强民间借贷利率监测,构建更具代表性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综合利率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网点,提高监测数据真实性。
(八)努力完善地方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支持各类担保机构采用购并联合、引进嫁接、借梯登高等形式,与国内外实力强的担保机构合资合作,做大做强,向集团化发展。重点支持业绩优良的担保企业做大做强,探索建立全市性的中小企业再担保体系。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相互开展分保、联保和再担保等业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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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支持担保公司创新担保产品和担保服务,建立多层次、多方面、多功能的担保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征信管理体系,推动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九)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实体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新兴战略行业等领域。在经济中等发达、民间资本活跃、正规金融机构服务不足、有一定的规模经济辐射效应的地区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规范和加强民间资本的有序投资与管理,有效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合理流动。2011年在2至4个已设立金融工作机构的县 (市、区),各选择功能区或乡镇(街道)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争取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先行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为民间借贷双方提供供求信息汇集发布、借贷合约公证和登记、交易款项结算、资产评估登记和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制定加强各类融资性中介机构管理意见,指导、协调各类融资性中介服务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处置,规范发展典当、投资公司、寄售等行业,实施高管资格审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外部审计制度。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十)推进企业多渠道融资。完善推进企业上市政策,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给予拟上市企业用地、财政补助、人才引进等方面更多的支持,对企业上市融资的有关事项,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坚持境内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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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并举,IPO与借壳同行,全力推进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5年内全市在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超过30家,融资总额超过300亿元。积极发掘有潜力的企业,培育和扩大优质上市后备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壮大,增强再融资能力,推动并购重组,加强规范运作指导。发展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民营企业落实申请发行企业债的各项要求,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企业发展后劲。
(十一)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制定出台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的政策,鼓励本土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发展,大力推动创业投资企业进入备案管理系统,发挥市场对资金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股权投资管理机构集聚,吸引境内外优质的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温州。组建股权投资行业协会,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运作,将温州充裕的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积极打造民间资本转化示范区。设立温州市级产业投资基金,重点引导支持温州产业集聚区、功能区建设,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组建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 “十二五”期间完成温州人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30 亿元。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按照“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原则,发挥政府财政性引导基金作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活动和地方金融产业等领域,实现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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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打造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区域性产权交易平台的规范和创新发展。发挥民间投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和推动股权营运中心做大做强,引导民间资本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支持风险投资研究院创新发展,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制定出台扶持股权营运中心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股权交易相关税收政策,强化产权交易平台的融资功能、资本配置功能和价格发现功能。鼓励和支持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鼓励和引导非上市公司在股权营运中心平台挂牌,开展融资和股份流转;推动股权质押登记和企业并购重组服务平台建设,为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提供投资机会和退出通道;强化信息报告制度,形成上市公司后备资源筛选机制。增强股权营运中心功能,探索组建温州金融资产交易所,改善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实现民间资金有效对接。
(十三)加快温州金融集聚区建设。按照“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金融集聚区建设规划编制,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大力推进金融集聚区总部大楼建设和车站大道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落实,促进金融业发展空间的合理布局,“十二五”期间金融集聚区初步形成规模。2011年启动建设首批进驻的金融机构大楼;分批次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楼的落地和项目对接工作。大力吸引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担保、基金等各类金融要素集聚。同时,加强融合杭甬,对接福厦,促进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长三角地区和海西经济区之间的联动对接,发挥集聚和辐射效应。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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