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0-C0-F0 —— 主干路 40 5(人)+5(非)+2(绿)+16(车)+2(绿)+ 5(非)+5(人) 5(人)+5(非)+2(绿)+16(车)+2(绿)+ 5(非)+5(人) 10(混)+0.25(隔离墩)+12(车)+2.5(绿)+12(车)+0.25(隔离墩)+10(混)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5(人)+14(混)+5(人) 2(人)+14(混)+2(人) 5(人)+14(混)+5(人) 3(人)+10(混)+3(人) 3(人)+10(混)+3(人) 2(人)+14(混)+2(人) 3(人)+10(混)+3(人) 3(人)+10(混)+3(人) 3(人)+10(混)+3(人) 2(人)+14(混)+2(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3(人)+10(混)+3(人) 3(人)+10(混)+3(人) 3(人)+10(混)+3(人) 2(人)+14(混)+2(人) 2.5(人)+7(混)+2.5(人) 1(人)+7(混)+1(人) 3(人)+10(混)+3(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1(人)+7(混)+1(人) 2.5(人)+7(混)+2.5(人) 1(人)+7(混)+1(人) 7(混) 7(混) 2.5(人)+7(混)+2.5(人) 7(混) 7(混) 7(混) 1(人)+7(混)+1(人) 7(混) 1(人)+7(混)+1(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1(人)+7(混)+1(人) 1(人)+7(混)+1(人) 1(人)+7(混)+1(人) 3(人)+7(车) 7(车)+3(人) 1(人)+7(混)+1(人) 2.5(人)+7(混)+2.5(人) 2.5(人)+7(混)+2.5(人) 芦浦—望里 2 A0-A8 龙宜大道 主干路 40 2650 龙港—金乡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F0-F9 B1-B12 C0-C10 C10-C19 D1- F4 E1-E18 A1-C1-F1 B1-I1-C3 C3-E3-F2 A5-B5-D7 A7-B8-F5 G3-C16-F6 A8-C18-F7 I1-I5 I6-I9 N1-N7 O1-O9 F3-D9-E8 O1-Q10 A2-C2-T6 L1-E4-T7 A3-B2-R2 A4-H5-B4 B4-C7-E6 C14-O2-E11 C19-E18-F9 H1-H5 H3-J2-C4 J1-J9 B3-C6-S5 A6-B6-C10 G1-G4 G5-G9 G2-B9-E12 V1-V3 B11-V3-C17 B7-C11-M5 J10-J12 I8-C12 R1-R6 L1-L5 C9-L5-D8 K7-K8-L7 L6-E8-E9 N1-S8-U7 M1-M4 W1-W3 P1-P5 P8-P10 O5-P6-Q6 O6-P7-Q9 W4-O8-P9 Q6-E15-U3 Q7-E16-U4 E18-U6-F8 S1-D11-S9 T1-T5 龙金大道 环城北路 振兴西街 振兴东街 公园路 金鑫路 城西路 环城西路 钱库大道 兴中路 兴华路 章均垟大道 城东路 龙亭西路 龙亭东路 —— —— 钱南路 钱南东路 文鑫路 货运街 兴中路 站中路 钱东路 —— —— —— 工贸路 —— —— —— —— —— —— 友谊路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支路 47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18 24 16 16 18 16 16 16 18 12 12 16 16 16 18 12 9 16 12 12 12 12 12 12 9 12 9 7 7 12 7 7 7 9 7 9 12 12 9 9 9 10 10 9 12 12 3300 2190 1625 1165 2250 3210 1885 450 1160 1410 2460 1765 2420 900 390 1290 1130 690 990 1890 990 1000 525 1140 790 1400 1120 450 1260 1260 930 770 1165 1340 312 185 610 170 120 910 580 595 473 630 1950 467 290 693 403 238 231 228 290 290 373 2235 895 龙港—金乡 环城西路—城东路 城西路—东大河 东大河—城东路 城西路—龙金大道 城西路—学苑路 龙宜大道—龙金大道 环城北路—钱库大道 环城西路—龙金大道 龙宜大道—公园路 龙金大道—龙宜大道 龙宜大道—龙金大道 环城西路—东大河 东大河—兴华路 —— —— —— —— 龙宜大道—龙金大道 百花河—龙金大道 百花河—龙宜大道 龙宜大道—环城北路 环城北路—公园路 振兴东街—金鑫路 振兴东街—龙金大道 —— —— —— —— 龙宜大道-振兴东街 —— —— —— —— 环城北路-振兴东街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4.公交规划
一是乡镇公交。指从钱库镇区通往县城及周边乡镇、村庄的中短途交通,以多班次、定时的乡镇中巴交通为主,近期利用钱库城东客运站停车,远期结合龙金大道北侧新的长途客运站的建设,在客运站内划出部分用地作乡镇公交停车之用。
二是镇区公交。镇区公共交通主要以出租车、三轮车为主,通过城镇道路系统的规划梳理以及城镇交通管制的实施,解决城镇交通拥堵和路面随意停车的问题。 5.广场
广场布置与行政中心、商业中心以及滨河绿地景观系统相结合,规划共设置4个主要广场;在商业中心及沿鹡鸰河沿岸结合步行街和步道设置一些小规模硬质铺地。 规划广场一览表
用地规编号 模 名称 位置 (顷) 1 场 2 场 3 场 4 场 河东广北侧 河西广南侧 东大河与百花河交汇东0.15 休闲广场 箱包广龙金大道北侧,市场出入口处 东大河与百花河交汇西0.18 休闲广场 0.88 市场集散广场 行政广行政中心南 0.20 市民休闲、集散广场 公备注 6.社会停车场库规划
在城镇主要出入口、城镇中心等交通集散处安排7处停车场。 规划停车场一览表
用地规模 位置 (公顷) 1 2 3 4 5 6
七、 城镇风貌景观规划 第二十二条 定位、目标及原则
总体定位:形成传统水乡风貌与现代水乡风貌相得益彰的江南水乡城镇风貌。
规划目标:创建古朴雅致的水乡古镇,多样、精美的现代新城,生态、自然的休闲空间。
第二十三条 城镇空间景观结构
城镇整体景观空间结构:形成“行政、商贸为核、水系成轴、新旧呼应、绿脉串联”的格局形式。 1、核心——指传统商贸改造区与新建行政中心区,包含作为过渡空间的绿地、广场。
2、轴线——指大港河、鹡鸰河、百花河三条以主要河流水系为脉络形成的东、南、西向绿色滨水景观廊道。 3、特色景观风貌区——指传统商业中心区、新型商业中心区、传统型生活街坊、新型生活街坊、城镇入口、公园。
4、节点——包含建筑景观节点和开放空间节点两类,其中建筑景观节点是指各特色景观区内的标志性建筑:包括行政中心、两大箱包市场、镇西医院、各类中小学建筑以及体现地方特色的文化类建筑等等;开放空间节点包含三河六岸核心空间景观节点、行政中心水岸空间景观节点、箱包市场入口空间节点、江南梦园等滨水空间景观节点。
14
箱包市场产业基地西南角 振兴西街与兴中路交叉口东南角 百花河北、兴华路西 钱库二小北侧 龙金大道与兴华路交叉口东北角 钱库客运站西南角 0.17 0.21 0.14 0.23 0.63 0.17 箱包市场停车 商业中心停车 商业中心停车 商业中心停车 市场用地停车 市场用地停车 备注 编号
第二十四条 风貌景观规划 1、景观核心规划
规划在“三河六岸”地区形成多种用途的有机结合,利用滨水区的整治与建设提升城镇独特而和谐的空间环境特征以及网络状的空间形态特征。 扩展和连接以行政中心与传统商业中心为起点的滨水开放空间,突出滨水区域的休闲、游憩功能,鼓励步行交通。 塑造龙金大道两侧以工业功能区与市场建设区为依托的、具有现代工贸城镇特色的城镇入口。 2、景观轴线规划
南北向的大港河轴线:形成水系、生态绿廊、传统商贸及现代居住区景观相融合的景观轴线。 东西向的百花河轴线、鹡鸰河轴线:串联古镇、水乡新镇、城镇二产空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3、景观风貌区规划
(1)传统商业中心区:对已有的滨水商业空间,予以充分的保护适当的发展。 (2)新型商业中心区:构建新型的滨水商业空间,激发新型的业态增加新的活力。
(3)传统型生活街坊:在商业中心的传统街区中,维持中心区高密度的路网结构以及与城镇融为一体、通达开放的街坊模式。
(4)新型生活街坊: 行政中心区块功能以商业和行政办公为主,同时混合了展览、体育等文化娱乐设施,提供本地区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项目。
(5)城镇入口:将景观房产、商务办公、文化休闲功能结合自然河流水系进行开发建设,形成舒适宜人和多元活力的空间环境,彰显钱库作为水乡城镇的独特风貌与景观。4、景观节点规划
(1)行政中心:在鹡鸰河东段北侧形成行政中心,创造形式丰富、尺度宜人、功能多样的现代水乡特色空间。
(2)商业中心:在东大河、百花河、鹡鸰河三河交汇处,以振兴西街、文卫路、公园路、钱南路、兴华路5条主要道路为界,形成具备地方传统特色的商业中心。 (3)专业市场服务中心:建筑风格以现代简约为主,亦可不受城镇传统建筑形式主导,主体建筑宜增大面向城镇入口。 (4)江南梦园文化中心:文化建筑以不破坏城镇传统风貌为原则,最高不得超过12米,为中心镇区的高度控制点和形象标志。 (5)医疗服务中心:造型稳重、亲切,象征钱库良好的亲民色彩,作为镇西居住新区的地标。 5、景观界面规划 (1)滨河界面控制
“水乡新城”建筑沿河道部分最高不超过12米。高于12米的建筑安排在临河街区之后。 (2)顶(屋顶)界面
建筑群中相邻建筑的屋顶形式应考虑协调、呼应。住宅建筑一般以坡顶为主,提倡设计屋顶花园。 (3)街景控制
在环城路、振兴西街、公园路、兴华路、金鑫东路等主要街道的建筑立面、广告、小品等建造(设置)中,应充分考虑风貌协调和呼应,采取有效规划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传统区块:建筑不得超过12米。
水乡新城区块:一般居住及休闲旅游建筑不超过15米,核心区块不宜超过24米。 专业市场区块:大空间市场建筑不得超过15米,配套服务建筑不得超过30米。 滨河建筑:裙房不超过12米为宜,塔楼不超过30米。
第二十六条 新区建筑风格、色彩、材料控制
15
1.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以体现现代江南水乡特色的典雅风格为主调;建筑尺度、体量应与水乡城镇协调,尊重原有街道尺度;建筑形式应在强调与现存建筑之间和谐对话的同时,鼓励建筑形式的个性化。
2.建筑色彩控制
城镇中心、“水乡新城”建筑总体基调以淡雅的黑、白、灰等中性色彩为主,工业新区、市场区块可选定一、二种不同的主导色调。墙体不宜大面积使用明亮耀眼或沉闷的颜色;石材和砖石块宜保持自然色彩;玻璃和金属的颜色宜选用柔和中性的色调,突出建筑的门窗、入口、节点,可用一定程度的对比色。
3.建筑材料
除标志性建筑外,一般建筑主体外墙装修材料应与毗邻建筑相协调,同时注重与自身裙房的配合关系。
公共建筑裙房建议采用稳重的石材或仿石材料;鼓励底层橱窗使用透明或浅色玻璃,使人的活动成为滨水景观的有机组成。 建筑主体不宜大面积使用镜面玻璃幕墙,以减少光污染,如使用须经规划部门审查核定。
八、 旧城整治规划 第二十七条 规划目标
通过旧城功能疏解、道路交通梳理、传统街巷适度保留、河流水系整治、绿化景观空间增设将钱库旧城改造成传统水乡特色明显、商业休闲繁荣的旧城商业中心。 第二十八条 规划原则
1、利用河流水系建设开放绿化空间,打造滨河商业步行街区和宜人居住空间,体现水乡特色。
2、有选择地适当保留传统街巷格局,片段式展现旧城风貌,提炼老镇建筑元素,延续老镇记忆和文化。 3、完善旧城设施配套,增强旧城活力,融入现代生活。
第二十九条 整治措施
1、河道整理与滨河绿地景观空间打造。适度整理三条主要河道局部形态,理顺滨水区域与城镇形态关系;因地制宜地修建硬质驳岸和自然式绿色驳岸;增加沿河块状公园、游园绿地广场空间,设置滨水平台、河滨慢跑道等市民休闲运动空间;使三河六岸真正成为钱库休闲活动中心,体现钱库水乡特色。
2、打造多样化的商业休闲空间,增强旧城活力。优化老镇区尤其是滨水功能空间,迁出旧城生产功能,适当疏解高密度、低质量的居住空间,建设三河交汇处商贸中心、鹡鸰河东段商住空间以及百花河滨水商业街坊,充分利用三河六岸景观空间打造多样化的商业休闲功能,吸引人气,增强旧城活力。
3、增加主干路网,拓宽现有街道,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城镇主干路网,新建多条东西、南北贯通的干路,拓宽现有街巷宽度,结合中心区人流集散中心新建多处停车场,形成主次干路网通畅、支路密集、停车方便的交通系统,并加强交通管制,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重点完善污水管网、雨水排放和、防洪设施以及环境卫生设施,形成卫生清洁的城镇面貌。
4、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格禁止新的工业企业进驻三河六岸沿线老镇区,控制老镇区的工业加工生产企业并在近期逐步迁出。制定工业区污水排放标准,控制工业区污水排放,并对镇区河流水系进行综合整治,使其达到Ⅳ类标准。
第三十条 生态建设目标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加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将钱库镇建设成经济发达、环境优良、生态结构良好、整体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安全、舒适、优美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以及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水乡生态城镇。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目标
总目标:规划期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现象逐步得以控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划期末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1)水环境质量目标:规划期末,水源地的地面水质达到Ⅱ~Ⅲ类水质要求,其余部分地面水水质至少达到Ⅲ~Ⅳ类水质标准。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2)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规划远期,镇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和汽车尾气达标率均达到100%。 (3)声环境质量目标:规划期末,镇区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噪声标准要求。
1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