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4 手势
为客户指路的标准手势应为:手臂自然前伸,掌心向上,指向目标;在介绍和指示方向时,切忌用一个手指指点。
2.2.2.5在客户面前任何时候都不得有以下行为:修指甲、剔牙齿、扣鼻孔、掏耳朵、吃零食、打饱嗝、伸懒腰、打盹、搓泥垢、收听/收看视听电子设备、玩电子游戏、哼小调、吹口哨、看书报、化妆、吸烟、插兜、叉腰、抱肩、打扑克/麻将、下棋等。 2.3 员工礼节礼貌规范 2.3.1 微笑
见到客户时,应面带微笑。 2.3.2 问好
接待客户时,应笑脸相迎、主动问好。态度应自然、大方、热情、稳重。称呼客户应恰当,用语应得体。标准用语为“您好”。 2.3.3 服务操作
为客户服务时,应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时应做到说话轻,保持接待环境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4 员工工作行为规范 2.4.1 岗位纪律
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擅离职守、串岗、聊天、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可打私人电话,不准私自会客、处理私事,不得将子女、家属带入工作岗位;严禁收听视听电子设备、看报纸书刊、睡觉、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电子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娱乐。
2.4.2 职业道德
不准捡拾客户遗留的物品据为己有,不准捡拾客户丢弃的废品杂物私自变卖,严禁偷拿公司及他人财物。服务时不可与客户过于亲近或纠缠、攀谈。 2.4.3 遵纪守法
应遵纪守法,不准在公司内进行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吸毒、嫖娼、偷听、偷看或传播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盗窃等违法行为;不准在公司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上班时间不应打牌,打电脑游戏。 2.4.4 公共道德
应遵守公共道德,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严禁在禁止吸烟区内吸烟,严禁在墙壁、电梯、卫生间内涂写、刻画。 2.4.5 服从领导
员工之间应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应对违反公司纪律和本员工手册的现象进行批评和教育,不得隐瞒包庇,不得提供假信息,不得阳奉阴违,不得诬陷他人。
考勤管理制度
1. 严格考勤制度是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员工组织纪律性、劳动效率的保证。
2. 各门店及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于当月25日前负责考勤人员将经过主管领导审批的当月员工考勤送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核和发放薪资待遇的参考依据, 当月26日至月底最后一天的考勤记入下个月考勤。 3.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分配、统筹安排。
3.1 公司管理部门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不含午餐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2 门店员工实行早晚倒班制,早班:7:00-15:00,晚班:(夏令时)13:30-21:30 ,(冬令时)13:00—21:00 。具体工作时间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上二天休一天。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每班的就餐时间为半小时(午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 或按本店实际销售情况自定),去厕所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外出及返回都要刷卡,并在窗口摆放提示标牌。 3.3 打卡
3.3.1 除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外,公司总部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门店员工在POS机上做签到签退。
3.3.2 忘记打卡或因公外出办事而无法打卡者,次日上班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主管副总签字的《未打卡说明》,如实记录上班或外出时具体时间及事由,补报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已提交《假期申请单》的除外。 4. 考勤的计算方法: 4.1 迟到与早退:
4.1.1 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以后1小时内打卡者,一律视为迟到。每月考勤允许有3次(含)以内不超过15分钟迟到或未签到,超过3次迟到或未签到者,超过的部分每次扣罚薪资50元。
门店店员因不可预知原因造成考勤异常的,如:POS机故障,车内停电,门锁故障,钥匙丢失等情况需在第一时间告知营运部,由营运部为员工签到,事后补交考勤异常说明。 4.1.2 早退同迟到处理。
4.2 旷工:职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4.2.1 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4.2.2 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擅自休假者,以及各种假期逾期未归,又无手续续休假者;
4.2.3 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变造、伪造休假证明者; 4.2.4 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执意不上岗或不接受任务者;
4.2.5 进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醉驾、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等违法活动或以自残、自杀等方式致伤造成病休者;
4.2.6 因为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或非因地震、火灾、大规模疫情或战争、武装叛乱、暴动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缺勤的。
一个月连续旷工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 假期管理 5.1 节假日
所有员工可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5.1.1 所有员工均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 5.1.1.1 元旦:一天(公历1月1日)
5.1.1.2 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年初一、年初二) 5.1.1.3 清明节: 一天(公历4月4日)
5.1.1.4 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公历5月1日) 5.1.1.5 端午节: 一天(农历五月初五) 5.1.1.6 中秋节: 一天(农历八月十五)
5.1.1.7 国庆节:三天(公历10月1日至3日) 5.1.1.8 国家规定的其他节假日 5.1.1.9 公司内部各类假期 5.1.2 加班管理
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员工应提高上班时间工作效率,如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的,须严格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5.1.2.1 加班前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主管副总审批的《加班审批表》,方可生效。 5.1.2.2如因特殊情况未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的,应于次日上班后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提交。
5.1.2.3 每月底人力资源部统计员工考勤中的加班情况,将严格以《加班审批表》为准,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补偿相应的假期或工资,对无《加班审批表》者将不予计算加班。
5.1.2.4加班超过24:00的员工,次日上班时间根据自己工作需要由主管上级安排,但最晚不超过次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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