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批准和解释
★本制度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 ★本制度由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
四、控制要求 (一)教育培训的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2、目标明确,紧密联系实际。 3、教学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等。
4、全员参与,方式灵活,形式多样,业余和自学为主,脱产和辅导为辅,长短结合,内培与外培相结合。 5、能者为师,兼职为主,内聘与外聘相结合。
6、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培训与奖惩结合,与人员的培养、使用和工资待遇相结合。 (二)教育培训形式 1、岗前培训。 2、在岗培训。
3、经公司委派脱产培训。 4、员工业余自学。 (三)教育培训内容 1、基本法律法规教育。 2、专业知识系统传授。 3、在职业务知识讲座。 4、环境和质量教育。
5、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四)岗前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必须接受行政事务部组织的岗前培训。 1、培训阶段及培训重点
a)集中培训阶段,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了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参观公司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介绍各岗位职责、各部门职责及配合协调事宜。
b)初任培训。新录用员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人负责对其进行培训。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日常工作及临时性工作;
★所需工作技能和工作方法,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工作任务质量目标;
c)沟通评估阶段。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解答疑问; ★组织撰写心得体会。 ★综合评估。
2、对新录用员工的培训,行政事务部应事先制定培训计划表。
3、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灵活制定、实施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 4、试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予以补考或酌情延长试用期。 (五)在岗培训 1、培训种类
a)部门业务培训: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所负责的业务或职能制定每年的培训计划,为本部门员工进行与工作实践结合的专业技术培训。
b)工作技能培训:根据工作的需要,公司不定时地组织语言、计算机、财务、金融、法律、营销等各项有针对性的工作技能培训;
c)发展规划培训:公司努力使优秀员工有更全面的发展,此项培训提供工商管理类课程,帮助员工提高管理技能、管理水平和商业知识水平。 2、培训的方式
a)各部门负责人督导所属员工在限期内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 b)各部门负责人可采用会议、专题研讨报告、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c)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d)公司组织员工利用周末或假期参加学位或专业培训。 3、培训结果
凡经公司批准的岗位、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培训基金中列支,考试成绩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脱产培训 1、培训种类
a)攻读学位或定向进修培训: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各部门表现优秀的员工到国内、外院校脱产攻读学位或定向进修;
b)外出考察:为了拓展视野,公司适时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到境内外优秀的企业或机构参观和考察; c)脱产专业证书培训: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如果因工作的需要,可脱产参加本职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证书的培训,公司按教育培训合同报销规定费用。
2、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
a)脱产培训6个月(含6个月)以内的或出资在5000元以内的,服务期至少1年; b)脱产培训6个月~1年(含1年)或出资在5000~10000万元的,服务期至少2年; c)脱产培训1年(不含1年)~2年(含2年)或出资在1万~万元,服务期至少3年; d)脱产培训2年(不含2年)以上的或超过3万元的,服务期4年。
e)委托参加高端技术培训学习或委派出国学习的,服务期限以教育培训合同为准。 f)多次培训的,以时间和费用累计合计数为准。 (七)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1、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教育培训。如与工作冲突,则需经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事务部批准方可参加。
2、员工参加业余学习不能影响工作效率。 (八)教育培训成绩的评估及要求
1、每次培训结束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考评方式,安排培训考核。
2、学历资格审定: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行政事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3、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违者按《员工奖惩条例》规定处理。 (九)教育培训经费
1、各部门根据实际和发展需要,拟定本单位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及费用预算,于每年12月10~15日报集团行政事务部,然后由行政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汇总审定,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2、在各项培训计划实施前,行政事务部应计算全部费用预算,并按年度培训预算合理细致规划,以便节省培训费用,提高培训效果。
3、培训经费的计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a)租赁场地、购买设备、材料上的费用; b)筹备培训计划阶段费用; c)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4、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培训计划及费用执行,如有预算外培训或免费培训应根据情况报请行政事务部审批。
(十)教育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1、申请手续
a)员工申请教育培训时,填写“教育培训登记表”; b)经各级主管审核,集团总裁批准后交行政事务部备案;
c)教育培训结业、毕业后,员工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等,在30天内经行政事务部审核、集团总裁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2、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自学者在取得相应的资格或证书后,公司将给予一定补助。 3、教育培训费用的报销项目和报销金额在员工教育培训登记表中予以注明。
4、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补偿公司所付培训费用,其范围为:
a)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b)公司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
c)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d)公司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
e)公司出资在外办班、专业培训累计超过4个月教育的员工(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 5、补偿费用计算公式:
a)补偿费用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银行同期利率)+培训期间薪资总额
b)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薪资总额是指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脱产培训六个月以内的补偿额不计算薪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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