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操
作手册1
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及要求 一、需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类型 第二部分
十、境外评估或估值报告审核要点 十一、其他报告关注要点 第一部分
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程序及要求 一、需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类型
(一)国有单位(释义详见本部分第九节)产权变动涉及的经济行为:
1. 2. 体。
减资等行为引起企业股权比 4.企业产权转让;
指将一个非上市公司的所有权(即国有出资人拥有对企业的出资或股份)由原出资人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
5.企业整体租赁或托管给非国有单位。
(二)国有单位非货币资产处置涉及的经济行为: 1.资产出资;
指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行为。
2.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3. 4. 5. 1. 2. 3. 4. 济行为。
二、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经济行为类型 1.按规定实施的无偿划转;
2.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
属独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和资产(产权)置换; 3.下列经济行为经市国资委批准,可免于评估:
(1)国有全资企业之间进行的产权协议转让、非同比例增减资等行为;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绝对控股企业与其
的。 (1 (2 (3)
三、核准备案项目范围
1.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负责核准;
2.经市国资委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负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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