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局无锡市监察局
锡建规发〔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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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建设局、监察局,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各区服务点: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市建设局、监察局制定了《无锡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无锡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市监察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办法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省监察厅 打印:李世杰 校对: 任跃峰
无锡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印发
共印:60份
无锡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11号)、《关于组建承担国有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苏建招〔2010〕219号)和《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2006]3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委托代理招标的应按本办法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三条 市建设局会同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按要求建立《无锡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名录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名录库》的建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无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被评为A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经本单位申请,市建设局招投标管理部门复核无误后录入《名录库》。
第五条 《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综合等级评定结果录入一次。
招标代理机构若在上年度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建设局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应及时将其清理出本年度的《名录库》:
(1)按《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综合等级确定为B级的;
(2)招标代理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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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经比选直接受理招标人的招标代理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
(4)其它应清理出库的行为。
第六条 招标人应当采用比选的方法,从《名录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设备采购、设计等项目,《名录库》内的单位难以胜任的,招标人可另行择优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向市建设局备案。
本办法所称比选是指招标人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第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应当在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或各区服务点进行。比选活动应当接受市建设局的监管。鼓励招标人邀请公证部门参加。
第八条 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含标底编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招标人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下载并填写《无锡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备案登记表》,报市建设局备案;
2、招标人在《名录库》内选择不少于3家符合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函》。《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函》应说明参与随机抽签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招标内容、项目负责人要求、代理取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随机抽取的时间和地点等;
3、被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回复《参与抽签确认函》,内容需包含:项目组组长及其组成人员、参与人员的从业业绩资料、代理取费标准、服务质量的奖惩、按时参与抽签等承诺内容;
4、如作出合格承诺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满3家,招标人应从《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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