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惯例,通常把老龄人口(65岁以上)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的国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规模巨大,到2000年已经超过8700万,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居世界第一位。老年人口一直呈递增的趋势,预计到2050年将超过3.3亿。
2.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平衡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地区差异比较显著,各区域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不平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2000年我国各地区的老年系数如下图表:
图:中国各地区的老年系数(%)14.007.00上浙江北天山重辽安四湖广河河海福湖山江广云陕吉贵黑内甘新西宁青海江苏京津东庆宁徽川南西南北南建北西西东南西林州龙蒙肃疆藏夏海江古0.00
就像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差别一样,老龄化差别也很大,基本上是由东向西区域梯次型的发展状况,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明显快于西部欠发达地区。从上图中可以看到,按照7%的标准,全国进入老龄化的地区共有12个,按老龄化程度的排列如下:上海、浙江、江苏、北京、天津、山东、重庆、辽宁、安徽、四川、湖南、广西,另外由上表可见,河南、河北两省已经到7%的临界值,也即将进入老龄化地区的行列。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已有半数进入老龄化地区行列,上海是1979年进入到老龄化社会的,是我国最早步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比全国老龄化提前了20年。老龄化程度比较严重的地区除了我国的四个直辖市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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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都是浙江、江苏、山东等一些中东部的发达地区(四川除外);而我国西部的多数省份,如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等,人口结构仍处在较为年轻的状态。根据人口学专家预测,最晚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该城市到2012年才能进入老龄化社会。上海与宁夏两个地区是我国最早和最晚步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其跨度长达33年,充分显示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在地区之间的不平衡性。
地区老龄化程度的不平衡在不同程度上也预示着未来人口流动性将有所加剧。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这部分地区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对劳动力的需求量会增大,仅靠本地区劳动力是供应不上的,需要通过劳动力跨地区的流动来减小地区之间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差异。通过适度吸引西部地区年轻的劳动力来东部地区进行劳动力补充,严格监控西部地区的老龄化发展速度,以免出现劳动力从不发达地区流入发达地区的速度很快,出现不发达地区老龄化问题比发达地区更严重的现象发生。 3.人口“未富先老”
所谓“未富先老”是指一个国家的人口年龄结构进入老年型,且人均GNP、工业化、城市化、社会保障等相关指标低于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的状况。
一方面,按此指标我国在老年系数、人口年龄中位数和老龄化指数上述三个指标值均已达到“先老”的要求,说明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进入老年型,即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先老”;与世界平均经济水平比较:不论按人均GNP,还是按照PPP计算的人均GDP或人均GNI,我国“未富”的特点异常明显。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主要是出生率逐年下降的结果,这是由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因而形成人口老龄化进程超前于经济发展的结果。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出生率下降三者基本上同步。
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经济承受力较强,能及时有效地建立养老保障制度,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能够从容应对;而世界银行数据公布的2009年世界各国GDP总量排名中我国排在第3位,但由于人口基数非常大,人均GDP、经济发展质量等与发达国家仍有很大的差距。据有关专家预计到21世纪中叶,我国人口老龄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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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峰值时,人均GDP也只能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10000美元以上,而中国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4000美元,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根据IMF2010年4月21日发布全球人均GDP数据,我国排第99位,人均3677.86美元,排在前10位的分别是卢森堡、挪威、卡塔尔、瑞士、爱尔兰、荷兰、阿联酋和美国、奥地利,人均GDP在104511.86—45989.22美元之间,高于我国人均GDP十几、二十倍;同期发展中国家中的阿根廷第63位,人均GDP为7725.66美元、巴西第61位,人均GDP为8220.36美元;印尼和印度分别排在第118位和第140位,人均GPD为2329.45美元和1030.79美元。
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处于世界中下水平时,老龄化程度却己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呈现了“未富先老” 的特征。老龄化的加速对经济社会都将产生巨大的压力。
(三)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家庭和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年龄结构转变过程中产生的现象,虽然人口老龄化是人类向合理的人口结构发展的必然阶段,但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趋势,有可能超过我国现有的社会经济承载能力,对于目前经济尚不发达的我国来说无疑会带来一系列地影响。
人口老化给家庭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也是消极的,从老龄化发展的趋势来看,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会多于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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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不同的阶段来看,在2000年我国进入老龄化之前,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动,给中国的家庭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许多有利的条件,这一阶段积极的影响是大于消极的影响;在此之后至今及至于以后,由于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而且发展程度的逐步加深,许多积极的也将逐渐转化为消极的,这就会消极的影响大于积极的影响,但需要说明的是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关联的方式有多种,其中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不是绝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需要我们利用好人口红利的有利时机,在大力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注意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走向,采取相应的有效对策,及时调整人口年龄、社会经济等结构,将由此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1.对家庭的影响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从70年代初在我国开始大力推行以来,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及出生率,这一政策的执行使目前社会主要劳动力的80后独生子女家庭扶养系数有所上升,劳动成本加大许多。抚养系数又称人口扶养比,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的人数占劳动年龄人口数的比例。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老龄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被抚养的人口不断增多,将直接导致抚养系数提高、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的加重。在我国,一般以15岁到64岁为劳动年龄人口,14岁及以下和65岁及以上为被抚养人口。抚养比指标反映不同人口群体之间的抚养关系,实际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
我国独生子女的父母步入老龄化后,抚养系数大幅提高,呈现出劳动年龄人口负担由扶养子女为主变为扶养子女与赡养老人并重的现状,每个家庭都是“4-2-1”的模式,抚养一个子女及四个老人,虽然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可以缓解家庭中的一部分负担,但“4-2-1”抚养系数的上升仍很大程度上影响80后劳动力的收入支出。
目前,家庭养老尤其是农村家庭养老仍然是解决老有所养的主要模式。执行计划生育30年来,大部分独生子女已经成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之一,未来20年间这一代人将成为家庭收入的主力,需要供给自己的子女及双方的老人,这就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赡养老人的能力降低,传统的家庭养老将面临比较严峻的考验。加之,劳动年龄人口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和企业的改制及产业重组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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